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2-03-27 09:57:57 阅读:

内容摘要: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就贯彻中央《意见》,提出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要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服务理念和行为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活动中。要联系实际,立足“三个高度”;抓住关键,着力“五个加强”;讲求方法,理清“四个关系”,才能实现人口计划生育与新农村建设的双赢。

关键词:计划生育;服务职能;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2.8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9-0099-02

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集中社会资源解决“三农”问题,稳步持续提高农民的收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中央的《意见》,为“十二五”乃至较长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目标方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多年来,党中央高瞻远瞩,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人口与社会经济两种生产一起抓,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以根本扭转,人口生育率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人口数量的绝对增长与人口素质的相对较低,人口分布、人口结构相互制约错综复杂,几千年传统的生育文化、生育意愿得到彻底的转变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大好环境下,要提高对建设新农村的认识,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认识的“两个转变”,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发挥计划生育服务职能,为解决农村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新农村建设和计划生育的良性互动和双赢。

在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要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宗旨理念和行为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活动中。

一、联系实际,立足“三个高度”

联系实际就是联系人口计生工作“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农村”的实际,深化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三个高度”就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农村计划生育自觉融入到新农村建设这项全局性的工作当中:首先,立足于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政治高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社会各个行业和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充分显示了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譬如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的逐步形成。就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而言,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准位子,谋求发展,以新的工作实践,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其二,立足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从宏观上讲,人口计生事业与新农村建设都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造福于民。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之间存在着协调适应的内容,即新农村建设向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计生工作对新农村建设发挥能动的促进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用发展观的思维,统筹考虑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两者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之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相适应。就新农村建设而言,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整合社会资源,统筹运作,保证其持续、健康推进和发展,这就取决于包括人口计生部门在内的各行各业的参与程度,积极主动程度等,它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反映。其三,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建设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加快农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步骤。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人口计生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作用是两者和谐相处、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反之,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口计生工作的无效或缺位,也必然是和谐发展的缺位。还要看到人口计生系统面广,协调量大,其工作质量具有整合性强,和谐度高的特点,利用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系也为做好农村计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重要机遇。

二、抓住关键,着力“五个加强”

抓住关键,就是抓住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点这个关键因素。“五个加强”,一是加强咨询培训力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政策倾斜,引导计生户学技术、上项目,促进农村生产更快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孩子少、负担轻,思想解放,思维活跃,具有学技术、上项目的条件,是农村发展的中间力量,为此,运用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政策倾斜。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强对计生户的技术培训,拿出一定的资金项目优先给计生户,使之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开发上走集约化、精细化、产业化之路,培养一代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对六小项目(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投入直接到户的,应优先对计生家庭投入,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发挥计生户的骨干带头作用,吸引和带动群众少生孩子,多学技术,发家致富,促进农业生产更快发展。二是加强计划生育优惠措施和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家庭户得到实惠,促进农民生活更加富裕。各级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计生家庭的奖励优惠规定,坚决执行“奖、优、免、扶、保、助”政策。通过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奖励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4000元以上的奖励;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在调整责任田、分配集体经济和福利方面给予优待;对于年满60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月发给100元奖励扶助金,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和扶持等举措,为群众的生活宽裕、幸福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增强渗透力,促进乡风更加文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意愿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意愿更加迫切,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意愿更加强烈。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引导社会风尚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因此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母亲健康工程等载体作用,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倡导婚丧简办;少生快富,勤俭持家;适时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好邻里等评比活动,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邻里关系。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和农村人口文化大院的作用,定期组织育龄人群开展伦理道德、生产技术、生殖健康等思想教育和技术文化教育,引导农民树立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四是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促进村容更加整洁。人口计生服务部门要充分发展自身的技术强、设备好、业务精、网络全的优势,以关爱女性为载体,以妇女病普查普治为切入点,以乡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为阵地,通过讲解、咨询、检查、治疗、跟踪等环节,面对面地把发病原因、预防措施、治疗办法讲给群众,灌输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思想,把个人卫生与全家卫生结合起来;把家庭卫生与人居环境结合起来;把村容村貌与文明新风尚结合起来。五是加强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工作,促进管理民主化进程。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尊重群众生殖健康权力的理念,在坚持国家指导、群众自愿、综合措施、引导长效的前提下,把避孕药具、节育技术适应症、禁忌症等,介绍给群众,供群众自愿选择。同时对输卵管结扎、皮下埋植、上取环、人(药)流等节育手术,实行“知情同意书”,并且是“一术一式”,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力求在感情上同情,语言上体贴,生活上关心,技术上指导,使计生服务部门在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时时体现出管理的民主化、人性化,真正把人民群众当做是服务的主人。

三、讲求方法,理清“三个关系”,实行人口计划生育与新农村建设的双赢

讲求方法,即讲求科学的方法论,是主动而不是盲从,是辩证而不是机械,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为此要理清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是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如果说新农村建设是“纲”,那么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是“目”,按照局部服从整体的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决策和部署放到是否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作为思考的方向;要把农民少生优生、少生快富、生殖健康和民主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作为努力的方向;要把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技术服务作为具体手段;要把消除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不利因素作为有效措施,使农村人口计划生育获得充足的发展条件,从而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二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口计生工作主动和被动地抓,效果是不一样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是一次自上而下整合资源,是致力于建设农村政治、物质、精神“三个文明”的过程。若无视这一实际,在工作实践中“推推停停”,不仅新农村建设受影响,就是正常工作也会错失机遇。当前,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要素正在配置中,各种资金、项目、技术也在陆续投入运行。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人口计生部门应抓住有利机遇,与有关部门协作,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也有利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机制的形成。因此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指导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切实把计生工作纳入村级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内容当中,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健康开展。三是作用与反作用: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对新农村建设具有促进作用,而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反作用于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不难理解,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更容易做好,甚至可以说新农村建设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具有推进工作。只要我们提高预见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一定能够开创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双赢、互利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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