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书法教学的几点浅见

时间:2022-07-09 18:10:03 阅读:

内容摘要:摘要:时下开设书法课的高校日渐增多,高校书法教学中的许多新问题也随之突现出来。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形成

摘要:时下开设书法课的高校日渐增多,高校书法教学中的许多新问题也随之突现出来。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并对我国高校书法教学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关键词:书法教学;书法技巧;审美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7)06-0117-04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开设书法课的高校日渐增多。书法课(本文指选修课,下同)的开设,对提高大学生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自觉性,增强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知能力,丰富他们的营养,从而培育他们的人文精神和健全的人格,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高校书法教学浪潮似乎来的有点突兀和仓促,以至许多院校出现了师资匮乏,教学指导思想不明确,教材选择和教学内容往往有较大的随意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困扰着高校书法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发展。解决这个困扰是高校书法教学的当务之急。应结合各高校的特点,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推动书法教学的完善和发展。

一、明确培养目标,合理为书法教学定位

教学本身既是一个完整的技术过程,同时又是一个既成的成品,作为成品,教学意味着通过学生学习教师所授予的知识、思想和技术,学习的阶段结束了,某一课程掌握了,教学也就有了自己的成品。一般的教学活动是以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为其目的,作为过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步骤,一种活动,某一过程结束了,新的更高一层就又展开了,循序渐进,永不终缀。而教学效果,则是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重视。可以说:任何高超的教学技巧和完美的步骤安排,都必须依赖于“效果”来体现。

教师都有自己的预定教学目标。为了这个目标,采取一系列的步骤和方法,阐述自己的观点,但观点并不等于成功,并不等于能达到目的。因此,必须把教学看作一个活动过程,看作一个任务,它的目的在于成功。它的成功的表现在于变成了自己的“成品”。书法教学的目的,即在于要培养出一个(或一批)艺术家,每个艺术家就是教师的“成品”。

“成品”的观点是什么意思呢?了解教学除了过程的特征之外还有作为目的的特征有什么好处呢?明确了这一点之后,那么随之而来的,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一成品,每个教师必须着力去研究自己的方法、研究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找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从教学角度看,教起着主导作用,但从教学的最终目的看,则学又是最最重要的重点,学直接成为“教”的检验标准。

这样的定论或许过于死板。事实上,在每个班级的学生中,总有优劣之分,差生是难免的。我们不能要求一个教师所有交出的都是成品,这是不客观的。然而,在理论上明确了这点是极为有益的,它帮助我们理解到在教学过程中那种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况,除了教师方面一厢情愿的方法研究之外,还应有学生方面的诸多因素。正是这样,一种公认为好的教学方法并不一定是放之四海的方法。美国著名的实用主义教育权威杜威的观点:“生长导致更多的生长”以及他据此而下的著名定义:“教育是经验的不断改造的过程”对我们具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

教师根据教材实施自己的教学计划,这是正常的程序。书法教学的对象是学生,对他们,我们的书法教学要求达到什么目标?只有明确了这个目标,我们才能实事求是的为书法教学准确定位。这个目标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我们不是培养学生成为“书法家”,虽然他们之中有人将来可能成为书法家。这是因为真正的书法家从来就不是“培养出来”或“教出来”的,古往今来,书法家都是自己在书法领域中勤奋学习,敢于创造,并经过长期创作实践产生的,所以他们往往毕其一生之力才获得了成功。把“培养书法家”定为书法教学的目标,显然是不切实际,也是违背书法艺术规律的。

高校书法教学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通过书法教学,引导学生认识书法,帮助他们掌握书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巧,提高他们对书法艺术的审美能力,从而增强学生的文化素质,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

应该说这个目标并不高,仅是书法教学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要求,但要达到这个要求也非易事。确定这一目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首先,学生书法基础薄弱,高校中崇尚书法的大环境尚未形成。我们在教学中发现,尽管学生掌握了熟练的书写技术,有的写的也不错。但这种书写仅是一种书面记录技术,不是艺术层面上的“书法”,是一种“自然之物”而非“自在之物”。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受过较为系统的书法训练。长期以来,中、小学校没有专门的习字教育,也缺乏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只是随着近年来书法热的升温,书法才开始得到社会的重视。“书法盲”在今天,仍是大学校园中的普遍现象。历史留下来的缺口太大,以至时下大学生中部分人对书法仍然没有概念,不了解书写与书法创作区别何在,更不明白学习书法对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重大意义,对提高自己文化素质和培育人文精神的重要作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书法教学所承担的任务,实际上只是书法的启蒙教育。

其次,书法是中国民族文化的精粹,它不仅是这种文化的载体,更不只是某种纪录符号,中国书法其实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身”。因此,它表现了我们民族的人文精神、审美观念和这个民族的价值观与哲学思想。历史告诉我们,先贤们总是用学习书法和书法创作来表现它们的追求、愿望、情操和个性,所以才有“书,心画也”的箴言。书法家如此,习书者更如此。同时,作为一个艺术门类的书法,早已脱出技巧、技能这个技术功能的圈囿与范畴,成为传承中华文明,塑造民族精神和国民人格的途径与手段。惟明乎此,我们就能比较切合实际地为书法教学,较为准确定位在培养学生掌握书法的基本知识与技巧,以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和生活品味,从而丰富和提高自己的人文精神,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格健全的人,这个育才和育人的高度上。

再次,传授书法基本知识和技巧,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也是书法教学的主体。学生只有通过这种学习和实践。才可能从感性到理性地认识和理解书法对提高自身修养和文化素质的重要意义,从而调动他们学习书法的积极性,把学习书法,欣赏书法艺术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二、从高起点进行教学

教育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工作,从教师的角度上看,应该明确的第一个问题是:教育是什么?书法教学又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含糊不清将直接导致对一切教育活动的混乱态度。

美国教育学家R·S·彼得斯对于教育的回答是:“不能把教育理解为特殊的过程,它包含着自身过程必须满足的三个标准”。其一,应该使学生获得某些有价值的东西,也即是教育内容必须是有价值的;其二,引导学生进入认识的阶段,我们不能把博学多识的人称为受过教育的人,他还必须是在某种事物上知其所以然;其三,避免强制灌输所学的东西,要强调

学生的自愿性和机智性。

根据既定的教学目标,我们在教学中要选择高起点教学。所谓“高起点”,是指在技巧教学上,选择一种书体作切入点展开技能教学。在书法理论方面,通过书法史的教学把篆、隶、楷、行、草等书体和代表性书法家介绍给学生,从而使技巧教学与理论教学能合为一体。在这两者间,技巧教学的份量略大于理论教学。为此,我们选择行书作为技巧教学的切入点。

为什么选行书?

首先是因为学生平时写字多属“行书”一类。尽管就严格意义上说,他们的行书还不是书法层面上的行书,但两者之间有相通和共同之处,这就为学生学习行书提供了较好的技术基础,不但上手快,而且提高也快。艾萨克·L·康德尔称:“学习除非建立在学生的能力、兴趣和目的的基础上,否则是不会成功的,但是学生们的这些兴趣和目的必须经过教师的熟练技巧加以改造。因为教师是精通科目的逻辑体系,又了解教育发展过程的人。”

其次,这是由行书自身因素所决定。我们知道,行书有篆书的笔意,隶书的情致,草书的气势。学行书可以取得对其他书体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功效。同时行书实用性强,正如孙过庭所说:“趋变适时,行书为要”。它既富于审美价值,又有实用价值。这一切对选修书法的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教学实践中,从最基本的线条点划学起,然后逐一讲授各种书体的计划,但开始不受学生欢迎,从行书人手可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

三、抓住“三个结合”。深化书法教学

书法在我校属于选修课,每周仅有1节课的教学时间。显然,仅靠这样有限的教学时间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们在教学中抓住“三个结合”,深化书法教学。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教学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必须及早、果断解决,这就是学生轻理论,重技能,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影响了教学的深化。对此,教师必须坚持理论教学与技能教学相结合,按适量比例安排教学内容。根据学生实际,理论教学以书法史为教材。通过讲授历代书法家的传世名作,使学生了解书法的发展历史,其间结合他们用笔用墨,布白结构诸方面特点,藉此阐明这些字体与行书之间的渊源和发展关系。指导学生书写练习。通过这种方法,学生体会到有理论指导的练习,比盲目的技巧练习效果更好,进步更快,对书法艺术的理解和审美能力的提高有着明显的效果。

书法是一种以线条为表现形式赋予汉字的抒情艺术,尽管其外形不一,但作为书法的线条都必须具有一定的力度,也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所谓“笔力”,或者叫做“骨力”,是毋庸置疑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线条,才有这种美的艺术感受呢?按照传统的审美标准来说,那便是要有“圆”相。“圆”是相对“扁”而言的属于立体的概念。所谓“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就是“中锋用笔”。

中锋用笔,历来为书家所贵,甚至有主张必须“笔笔”如此者,比如沈尹默在他的《书法论》中就这样说过,“历代书家的法书,结构短长疏密,笔画肥瘦方圆,因人而异,而不变的就是笔笔中锋”,话虽说得偏颇一点,但把中锋用笔每一点画的共同审美基础来理解,是不无见地的。如何保持笔笔中锋呢,下面拟浅一二。

先说“竖锋”。所谓竖锋,就是把笔锋上提而竖立起来,这是解决中锋用笔的一个首要因素。

其次是“铺毫”。竖锋是“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以保证中锋用笔的一个重要手段。“竖锋”还有另一目的,就是因势利导地使笔豪或翻折或圆折而重新展开。对于这点,有以下阐述:“凡下笔须使笔毫平铺纸上,乃四面圆足。”从书写的实践来说,笔锋一经着纸,要想“四面圆足”,就必须立即把它平铺展开,否则就不可能充分发挥每一根毫毛的作用,达到“万毫齐力”,所以包氏非常重视下笔后的这一份艺术效果。

最后,便是个“换向”的问题。由于笔毫在书写过程中是不可能始终让笔锋在点画的中心线运行,一不留意,便很容易使原来居中的笔锋倒向一边,导致线条的由“圆”变“扁”,因此要保持“圆”势,关键在于用笔的提、按两法。

(二)“字内”与“字外”相结合。书法是传统艺术,它的形成与发展,始终和传统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传统文化,书法就失去了土壤,空气,营养,也就失去了生命力。这个道理早就有中国书法发展史的证实。有鉴于此,在书法教学中引导学生学习“字外”的传统文化相关知识,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1、引导学生阅读古典文学作品,特别是王羲之,欧阳修,苏东坡,黄庭坚等既是文学家又是书法家的大师们作品,同时也广泛阅读唐诗宋词,增加学生们的文化积累,认识书法与传统文化之间的渊源关系。

2、指导学生读帖,不仅学习先辈书法的真谛,也了解书法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如碑体端方大气且规矩严格,而宜勒石颂功,行书舒展挺秀,活泼生动而宜于应用,以提高学生对书法创作如何力求形式与内容统一的认识。

3、介绍与书法相关的文化知识。诸如笔墨纸砚,文房四宝,印章款识,装裱收藏等等。同时也择要的讲解书法的鉴赏。

(三)课内与课外结合。有组织有计划的引导学生参加课余书法活动,不仅是巩固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开拓学生学习书法的艺术视野,增加他们的交流机会的行之有效的教学辅助手段,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组织学生“书法协会”,把业余书法活动纳入社团活动的规范中去,使学校业余书法创作活动有序开展,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开展学校和校际书法展览活动。这种活动一学期或一学年组织一次,既推动了书法学习和创作,又进行了阶段性的成果检阅。有利于书法教学的改进,更有利于创造大学校园清新健康的文化氛围。

书法教学要力求培养学生独特的审美理解能力。书法艺术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情感信息,情感倾向以及审美意识经验左右着审美主体的情感方向。在此过程中,渗透也好,潜移默化也好,它无疑带着被动的接受特征。书法形式规范的教育带有训练书法的技巧的积极意义,但学生艺术个性的真正形成必须依赖于审美心理结构的建设。审美心理结构的建设,包括培养敏锐的审美感知力、透彻的审美理解力、丰富的审美想象力,其中最具作用的应是审美情感的形成,因为审美教育不仅仅是艺术教育中的技巧教育,它应包括对象在内的情感教育,由此而唤醒被教育者自我深层意中的情感火花。

四、结束语

从宏观理论走势看,中国书法在下个世纪的前景是美好的;它作为最纯粹的国粹,在东方文化走向国际化的浪潮中势必是最大的受惠者。

李约瑟说:未来世界之高度发达,人与人、国与国之竞争更趋激烈,而求和谐之心理欲求也更为迫切,中国文化的“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宽容博爱的精神因此便会来拯救世界。

汤因比也曾说:下个世纪的文化将东移,国际文化的主角将在东亚产生;而最佳的候选者很大的可能是有着悠久传统的中国。而传统价值意义的书法文化转换并找到了切入现代人状况的“书法图式”面临两个相关的问题:一是扎根当代人的生存状况如何把传统书法转变成为现代性的文化生命内涵;二是这个根源于当代的书法图式又如何接继上当代国际浪潮?于是在书法教学上研究出一套适应时代的适应学生的方案意义深远。

书法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新课题,经验少,困难多。但只要我们潜心摸索、探讨,是完全可以总结出其中规律来的,以期把高校书法教学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校:植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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