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探讨

时间:2022-07-23 13:25:03 阅读:

内容摘要:摘要介绍了陕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指出了当地水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

摘要 介绍了陕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指出了当地水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以期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对策;陕西省

中图分类号 X8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3-0303-03

陕西渔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全省水域面积4 130km2,开发利用养殖水面300km2,2007年水产品总量8万吨、渔业经济产值12亿元,渔业生产得到长足发展,广大渔农通过水产养殖增加了收入,对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当地渔业生产供给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水产品消费总量在50万吨,仅西安市1年的水产品消费量在15万吨左右,而我省每年从周边省、市调入水产品在40万吨,外省调入量占全省消费量的80%,水产品消费量呈上升趋势。质量问题也日渐突出,已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是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已成为时代和社会赋予各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新使命。

1陕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1.1围绕大中城市,突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

西安是西北最大城市,也是水产品的集散地,有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批发到农贸市场、超市、酒店和餐馆以及辐射周边城市。西安市渔政部门把工作重心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大胆探索,首先在北二环水产批发市场进行试点,开展进驻市场水产品现场快速检测活动,想办法自筹资金建立了水产品检测室,配备了专门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检测,对抽检的数据公开、对有异议的经营户进行复检,发现不合格水产品及时退市、消除不安全隐患,强化市场监管,实行以索证索票和监督抽查的监管方式,得到了消费者、水产经营户、市场管理方的认可和支持;在节日期间加大对市场、酒店水产品的抽查,使监管手段更加完善、监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将此方法向全市推广。

1.2开展水产苗种和渔药、饲料、生产养殖用药专项执法活动,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省在水产苗种环节上,严查使用禁用药物,实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的水产苗种,从源头堵截,进行拉网式排查和登记,保证鱼需生产资料、饲料质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拓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治工作及水产苗种、渔药监测,接受社会、生产养殖企业的监督。

1.3加强以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为重点,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在全国无公害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省组织力量安排部署,把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作为重大工作来抓,对开展好市、县每个产地认定水样化验予以50%的经费补助,调动了市、县开展无公害认定的积极性,动员广大水产科技者普及和推广无公害养殖技术,引导工程化稻田养鱼和冷水鱼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依靠科技促进渔业增长方式转变。2007年我省完成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14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43个,为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4加快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

陕西现有省级水生防疫检疫及病害防治机构1个、市级5个、县级10个,全省已有100多名技术人员经农业部考核取得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资格证书。陕西各级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以贯彻实施《陕西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为契机,积极争取本地政府设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省鱼病防治中心拥有仪器设备30余台(套),已建成水化分析室、鱼病检测诊断室、水生动物检验检测室、标本室和综合室,进行渔业水质化验分析、鱼病诊断及防治、水生动物疫病检验检测,并纳入全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网络,定期向社会发布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信息。

2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给人们敲响警钟

鱼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食品,在以往吃鱼难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满足吃到水产品,不可能过多地关注水产品质量问题。随着市场丰富的供给,人们已实现从原来仅能吃到“四大家鱼”向名特优品种选购,再到看品牌向无公害的水产品转变,已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提高。在市场购销两旺的推动下,个别养殖企业(户)盲目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使用禁用药物,造成了2006年上海市场发生“多宝鱼”和北京市场“福寿螺”事件。2007年陕西兴平市“鸡腿鱼”事件导致2死1伤中毒事件,致使一些超市、商场要求水产品撤柜,个别城市对个别品种实行市场禁入,出现了市场疲软、渔业效益下滑,水产品质量安全令人担忧。2007年全省进行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2個批次、1 330个样品的检测,其中西安市市场抽检发现有鲤鱼、鳗鲡不合格,水发鱿鱼、海参问题突出,主要是甲醛和pH值超标。在预防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上,我们缺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制,这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

2.2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不断恶化

由于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水电开发、交通工程建设等形成大量废水排入江河、湖泊、水库水域;我省个别河流等渔业水域受到了污染,少数池塘环境不容乐观。2007年通过对眉县石头河水库、周至县黑河水库和黄河干支流等11处水库、湖泊渔业环境监测结果显示pH值普遍超标,非离子氨超标倍数、范围明显上升,符合水质评价报标准的仅占总监测点的54.5%,总氮、总磷、铜都有超标,其中污染物含量最高是非离子,平均超过渔业水质标准49倍。特别是我省渭河局部水域总磷、总氮污染严重,水中溶解氧被大量消耗,造成水质恶化,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离子氮、总氨、挥发性酚;重点养殖池塘水质受非离子、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污染;部分养殖池塘水质pH值大于标准最高限值8.5。2007年全省共发生渔业水域污染事故7起,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水域污染在加剧,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在鱼体积蓄,将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2.3水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力量薄弱、体系不健全

对水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监管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并按照一定的操作规程,投入较多资金才能做到的,对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的有效监控。由于地域分布、规模大小、养殖环境及技术水平的差异,监测队伍远不适应水产品点多面广的特点。在基层,水产品质量检测手段缺乏,技术水平较低,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执法人员用眼睛看、鼻子闻和用手摸,监管力量薄弱,难以覆盖水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检测,无法对养殖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2.4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检疫技术支撑滞后、覆盖面不够

一些养殖户追求高产量,重规模、轻管理的养殖方式,不重视品种优化和水质环境,过度加大养殖密度和水域开发利用,使养殖病害加剧,滥用药物现象普遍;甚至使用违禁药物,导致养殖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残留超标,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病害防治技术薄弱,检疫技术人员技术水平较低,在病害防治、检疫方面“三无”现象仍然存在,资金投入少,谈不上对病害流行趋势分析和预测,无法有效阻断疫病通过苗种及商品鱼的传播渠道,检疫滞后,使病害频繁发生。

2.5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健全,市场监管不力

在水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经营等环节上,由于行业管理体制等原因,涉及多个行政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容易造成有利就管、扯皮推委、出了问题谁也不负责的现象。产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品牌制度及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标明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不完备,生产和经营者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较差,水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的矛盾突出,信息服务滞后。日常监管工作和规范水产品经营者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力,监管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3对策与措施

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水产养殖全过程,包括渔业水域、渔业生产、苗种管理、渔药使用、饲料投喂和产品上市等各个环节,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渔业标准化、养殖用药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是渔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和目的,能有效地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消除各环节隐患、推进质量认证、创建名牌产品,促进水产品生产与管理工作。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业经济的一个突破口抓紧抓好,健全我省水产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3.1制订完善水产养殖技术标准体系

水产标准体系的建设是加强水产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积极开展渔业行业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制订《全省十一五渔业标准修订计划》中地方标准,完成团头鲂养殖技术规范、稻田工程化养殖技术规范2个地方标准,形成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同组成的水产标准体系,并大力推进标准在渔业行业的推广、应用,全面树立质量安全观念和品牌意识,提升产品竞争力,建立健全水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推行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包装标志制度,使生产和管理有章可循。

3.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必须要有完善的检验检测等技术作支撑。要加大投入,尽快克服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无机构、无装备、无人员的困难,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技术培训,解决技术人员知识老化、人员缺乏状况。对县一级水产品质量检测部门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建立以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质检为骨干、县级质检为基础和现场检测、快速检测为主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为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提供保障。

3.3强化渔业养殖水域监管,严格执行“五项制度”

首先做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对全省重点渔业水域环境和产地环境监测,抓好主要水域质量状况评估评价,加强对排污源头的治理,控制污染物向养殖水域排放。其次推行养殖制度,控制养殖密度,认真填写“养殖生产记录”,如实填写场址、姓名、养殖范围、品种、投喂的饲料、用药量等,落实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加强水产苗种生产全过程管理。最后做好养殖病害与检疫,杜绝高毒、高残留渔药等渔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农业部制订的“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做到正确选药、合理用药、科学评价药效,严禁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3.4加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农业部实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认证一体化推进”的要求,简化申报程序,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实行公司与基地农户签订产销合作协议,规范养殖户的生产行为,按无公害要求组织生产,完备生产记录,使产品质量符合无公害产品要求。通过实施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水产品安全水平;在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包装标识制度,设立无公害水产品专销区,打出优质水产品品牌;规范生产者、经营者行为,在生產、流通、销售各环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即可追溯到相应责任方,打击假冒行为,维护真正的水产业品牌的合法权益。建立渔业诚信体系,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把好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口。

3.5加快立法进度、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保障体系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实施过程中,地方上要加快制订和完善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的步伐;明确水产品监督部门权限职责,完善水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打破条块管理界限,改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局面,做到监管有机构、行动有队伍、执法有依据;推进水产品产、供、销全过程的监管,开展水产品市场质量抽检,向社会和消费者发布抽检公报,尽快出台《陕西省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3.6提高生产和经营诚信意识,建立服务、管理、监督、应急为一体的工作格局

在生产养殖上要依法生产,建立生产日志、对限用药物要遵守停药、休药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在管理、监督、服务上由监管部门、市场管理方和经营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验证索票和自查、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药物残留超标、当场没收处理,达到程序合法、处罚公开、服务便民、执法行为规范。通过强化养殖生产监管和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加大对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建立应对水产品突发事件预警和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逐步构建“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执法监管工作格局。

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领渔业工作全局,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促进生态渔业和健康养殖。提升产品档次,保障水产品安全消费和渔业生产能力,实施“放心鱼工程”。本着对渔业行业高度负责精神,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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