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港务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6 17:20:02 阅读:

内容摘要:州港务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

州港务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西政办〔2012〕34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2〕6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立即在景洪港港区、码头、建设项目工地、联检大楼、客运综合楼、堆场、仓库、办公区、港口经营企业、生活区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各级责任,保障各项检查措施落实到位。我局于2012年5月23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陈应考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州港务局全体干部职工、保卫人员、水电消防管理人员、港埠公司中层领导、港口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议就如何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如下布署:

1、会议要求各科室、各部门、在港口经营的各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消防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强化公共设施设备的监管工作。

2、会议要求局属各科室、港埠公司、港口经营户、消防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3、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科室负责人、水电消防管理员为成员的消防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二、开展工作情况

1、消防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于5月24日下午对景洪港港区、码头、堆场、仓库、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纪行为要求立即整改。

2、检查办公场所、联检大楼、综合客运楼、住宿区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 。

3检查了港口各经营场所、办公区、住宿区域电线线路是否有漏电、短路现象。

4、检查了在港口经营的餐厅、茶室、修理厂、洗车场、加油站、仓储的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5、检查了各经营场所员工住宿、经营管理范围的货物堆放是否安全有序。

6、我局6月6日向在港口各经营户下发了XX州港务局关于加强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安全管理的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掌握了解在本职工作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3、计划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4、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5、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港口经营企业开展消防演练。

  6、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检查。

 

总之,我局通过此次消防隐患安全大排查活动的开展,在宣传教育、管理水平、安全意识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今后我局将继续落实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安全工作理念,确保港口消防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相关热词搜索: 港务局 阶段性 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
免责声明: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文章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予以更正。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