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16 19:10:02 阅读:

内容摘要: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半年来,全县林业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

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全县林业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突出“以林为本、兴林XX、维护生态、促进发展”的工作特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全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努力推进昆明曲靖之间的“生态花园”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大力保护生态,加速培育产业,着力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中低产林改造等工作,全面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推动林业工作再创新成效,现就我县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营林造林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今年上半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68.75%,封山育林0.7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2.5%。完成森林抚育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中低产林改造0.57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57.2%。完成县级义务植树基地规划。培育核桃苗木35万株,柳杉、桉树、汗冬瓜等容器苗120万余株。

(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核心,建立健全林政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措施,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活立木移植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行为,强化林地管理,全面提升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县批准林木采伐量2517.494立方米,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7份,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2户,批准树木移植390株,批准临时占用林地17件79.5亩,审核上报永久征用林地3件373.0245亩。与2011年同比,批准林木采伐量上升118.2%,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面积增加76%,审核上报永久征用林地面积减少40.2%。

(三)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森林防火期内,因全县大部分地区久旱无雨,高温及大风天气增多,加之近三年连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前期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卫星热点发生个数均超过了常年同期水平,后期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抓好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具体措施、落实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防范、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等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2年,全县共发生卫星热点3个(2个一般森林火灾、1个荒火),火场过火面积为319.22亩,受灾面积10亩,受害率为0.001‰。外来入境火3次。森林火灾次数、当日扑灭率、受害率、火案查处率等指标均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与2011年同比,卫星热点发生个数相同,性质不同(2011年国家通报非连续林火卫星热点3个,其中外来入境火1个、境外火1个、工业厂矿用火1个),火灾发生次数增加4次,火场过火面积增加273.77亩,受害面积减少35.45亩,受害率降低0.037‰,外来入境火增加2次。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显著

前期,全县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但因持续干旱,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相比常年同期呈上升势头,危害在不断扩散中。目前,全县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4.45万亩,发生率为4.63%,成灾0.39万亩,成灾率4.06‰,防治4.39万亩,防治率98.65%,无公害防治率100%,与2011年同比,发生面积增加1.14%,防治面积增加4.52%,防治成效显著。

种苗产地检疫1478亩,检疫率100%;木材调运检疫152立方米,与2011年同比减少67%;苗木调运检疫40.3967万株,与2011年同比增加6.92%。

(五)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大幅上升

2012年1月至今,全县共查处涉林案件64起,其中:林政案件61起、刑事案件3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69人,收缴木材3.21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7.85万元。与2011年同比,涉林案件上升56%,其中:林政案件上升74.3%,刑事案件上升200%。

(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到位

当前,全县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55.36万亩,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2.68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18.2207万亩、个体国家级公益林2.1593万亩、集体省级公益林20.51万亩、个体省级公益林1.79万亩。涉及8个(乡)镇62个村委会。

(七)第二次石漠化监测全面完成

为全面掌握全县石漠化的变化趋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省林业调查昆明分院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我县第二次石漠化监测工作,监测区域总面积135402hm2,岩溶土地面积50575.8hm2,石漠化面积3640.7hm2(其中:轻度石漠化2879hm2,占79.1%;中度石漠化687.3hm2,占18.9%;重度石漠化65.2hm2,占1.8%;极重度石漠化9.2hm2,占0.2%),潜在石漠化面积5916.1hm2,石漠化发生率7.2%(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岩溶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八)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完善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局机关团结协作,齐心合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兴林XX”宗旨,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制度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机关建设,以开展各项学教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破难题、敢担风险精神,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全县生态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基本实现了组织体系健全、班子功能增强、党员素质提高、工作体系完善、服务保障有力的机关建设目标。

二、取得经验及存在问题

(一)取得经验

我县2012年上半年林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分析原因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XX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全力打造昆曲经济带上的“生态花园”,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得体。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时刻坚定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最终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从根本上提高老百姓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来进行,始终以“兴林XX”为宗旨,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要的要素市场,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建立起规范运行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生态环境改善、农民收入增加、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总结了一些经验,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上半年各项工作中的数据与去年同比不难看出,营造林工程、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等方面完成较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呈上升趋势,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分析原因不排除以下两方面:一是群众思想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林改后,大部分群众认为自家的山林可以随便处置,从而造成涉林案件呈上升趋势。二是乡镇机构改革人为隔断了县属相关部门的内在联系,使得事关群众利益且专业性较强的林业相关服务机构职责不清、职能混乱、处置不力、执法困难,使相关工作不同程度地出现等待观望乃至推诿扯皮等现象,林业执法出现无法履职、职能不清等情况,而县森林公安警力又严重不足,导致林区治安秩序较难维护。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对乡镇机构改革的遗留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研究解决。另外,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自然灾害频发、灾害预警和抗御能力低、社会各界对林业的了解和支持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全县林业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1. 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0.06万亩;

2. 中低产林改造0.428万亩;

3.义务植树55万株;

4. 建设沼气池500眼,太阳能800个,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5个,沼气入户培训班5期;

5.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 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二)工作措施

为全面完成好2012年下半年各项林业工作任务,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上下要把精力集中到“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上来,集中到“生态花园”建设目标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投身到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中来。

第二,保证投入,专款专用。县乡两级要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林业专项投资的同时,各乡镇村要广筹林业建设资金,采取企业出资、集体融资、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确保资金充足,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创新机制,创优服务。继续采取公开招标、合同施工、专业队造林的科学模式,严格实行造林绿化工程管理的运作机制,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搞好服务和监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要扩大林业扶持项目,加大支农惠林力度,倡导社会各界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民营林业经济实体发展。不仅注重林业生态效益,还要提高林业经济效益,使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第四,转变作风,健全队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四群”教育、“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从抓好林业队伍建设入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团结,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强化服务能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增加林业建设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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