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技能”考试制度探索

时间:2022-07-10 18:25:03 阅读:

内容摘要:2013年4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高等职

2013年4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一、中高职衔接的实践与问题

(一)中高职衔接的实践

本世纪初国家教育部为中职生(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简称“三校生”)解禁,使广大中职生通过单招单考升入大学成为可能。之后,各省市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探索多种渠道实施中高职衔接,旨在为中职毕业生构建四通八达的人才“立交桥”,使中职毕业生除了就业之外还有升学机会。概括起来,全国中高职衔接模式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1.传统模式——高考衔接模式

中职与高职各自根据学制年限进行教育,完成三年中职学习的毕业生通过国家单独组织的升学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继续接受职业教育。中职毕业生自由选择报考高职院校,而高职院校同时面向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中高职学校既无合作关系也无业务往来。

2.一贯制模式——“3 + 2” 统筹模式

中职与高职统筹安排和整体设计所形成的一种学制结构及衔接模式,该模式一般采取“3 + 2”或五年一贯制。学生学习三年中职课程,获得中职毕业证书,再通过对口高职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升入高校学习两年,获得高职毕业证书。与单考单招模式不同的是,中高职衔接的专业之间是对口关系,中高职共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考试计划。

(二)当前中高职衔接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了国家政策关于构建中高职“立交桥”的支持,中高职间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制度均进行了灵活性的改革,但当前中高职的衔接关系并不乐观。

1.中高职“衔接不足”

调研表明,许多中职学校对学生实行“三三三制”,即1/3 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1/3 学生通过成人高考接受成人继续教育,1/3 学生直接就业。可见中高职衔接率大概只能达到33 %,但即使是这33 %也因各种原因很难实现。从中高职资源分配来看,中国现有高职资源对庞大的中职学生群体来说相对有限,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学习的机会其实是非常小的。政府或高职院校对中职学生的报考有一定的限制,使得有深造愿望的学生无法进入上升的渠道。

2.中高职“衔接不良”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因管理脱节、专业设置差异导致衔接不良。各种衔接模式的共同缺陷就是学校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管理脱节,各自为政。同时,由于近些年就业压力加大,中职教育大多采取就业导向的专业设置和教学模式,专业设置随市场需要变化频繁,而高职开设专业相对较窄,不能满足中职学生进入高职深造的愿望。调查表明,实行“3 + 2”五年一贯制的中职学校中,只有少数几个专业能够与高职衔接,占中职学校学生比例很少。即使是合作学校之间、合作专业之间也缺乏统筹兼顾的科学管理体系,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要么脱节,要么重复,要么难以体现层次性,造成衔接不良。第二,因课程设置脱节、重复而导致衔接不良。这是单考单招模式的主要缺陷。高职院校同时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生文化基础课学习程度较深,基本没有开设专业课。中职学校文化课要求较低,但开设的对口专业课占很大比重。两种不同程度的学生进入高职学习,使高职院校难以统一教学。于是,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学习,文化基础课学习比较困难,而专业课学习则重复现象严重,重复的内容估计占40 %以上,甚至不少专业中,中高职专业课采用的是同样的教材。第三,因专业技能实训“倒挂”现象导致衔接不良。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在实习训练与专业技能培训方面并未有明显优势,甚至还不如一些中职学校,出现中高职技能训练“倒挂”现象。中职已有20 年的历史积累,特别是一些重点学校专业建设已初显成效,实训时无论是设备、师资还是训练方法、管理方法都有较强的实力。相反,高职院校近几年才得以快速发展,不少学校仓促上马,设备和师资经验均不足,造成了高职与中职实践技能教学的“倒挂”现象,有些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后会有失落感。

二、建立“知识+技能”考试制度的探索

目前,教育部在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方面,已经出台了指导意见,大的方向原则已经确定,关键是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如何衔接、如何统筹。更深层次的改革,体现在制度层面,主要包括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等。

“知识+技能”的考试方法,应是今后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未来高职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特色。相对于传统的文化知识考试,将在命题、考试形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带来全方位的变革,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在实践中持续探索。

(一)实施原则

1.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

2.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兼顾各类考生利益的需求。

3.严格考试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知识考试要兼顾不同类型考生,专业技能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动手能力,要科学制定考试大纲和考核标准,完备试题命制,规范考试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试形式

1.“知识”部分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和统分。

2.“技能”部分由具备相应专业优势和考试组织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作为主考院校。主考院校由学校提出申请,通过专家评估提出意见,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各主考院校还要制定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省招办审定后,具体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评分和成绩上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省(市)应根据本省产业发展要求,自主实施技能考试,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符合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

2.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技能考核、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成绩和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作为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依据。

3.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应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互认、互换机制,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

三、建立“知识+技能”考试制度的政策措施

(一)中高职学校间学分要实现互认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对多所中高职学校实地调研后提出“学分互认”的衔接方法,这对当前各自为政的中高职学校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也是优化中高职资源配置的有效方法。当前职业院校都已经实行了学分制改革,但学分制的规定还都是各自设立的。随着中高职间的专业设置趋同、课程体系贯通,中高职间的学分制也应该统一规划,学生可以按学分制规定灵活组合选择课程模块,在中职修满的学分高职院校也予以承认,这就有效地解决了课程重复的问题,使中高职间的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充分利用。

(二)中高职的专业设置要保持一致

在专业方面,要根据区域的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面向支柱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实现中高职专业设置的趋同性。因此,要使中高职实现较好的衔接,就要拓宽专业衔接口径,提高中高职专业的对应性。

(三)中高职的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层次

中高职在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上既有一致性,又有着包含职业能力的综合职业素质方面的层次差异性。中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中起基础性作用,目的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强调的是一技之长,而高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中起引领作用,培养的是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其培养目标定位于高技能和应用型。因此中高职应分别根据区域产业链不同的职业岗位要求确定培养目标,实现培养目标从低级到高级的层次衔接。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建立在同类教育较低层次的基础之上,因此,中职教育既要考虑直接就业,还应重视学生升学和深造的走向,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好基础。

(四)中高职的课程体系要保持贯通

制订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是国际上中高职衔接的先进经验,因为这两个职业教育阶段的专业教育面对的产业结构和培养方向是一致的。但中高职的教学内容不能重复,要符合知识与技能循序渐进的原则,这就必然要求中高职应有贯通的课程体系。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应以知识的逻辑关系构建,而应以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行动领域分析为基础,以职业能力的形成为主线而构建。因此,要系统分析区域产业链的特点,按照行业中初级技术岗位和高技能岗位的标准,按照实践教育规律设计课程体系,开发特色课程,科学地解决哪些知识在中职教育阶段完成、哪些技能应该在高职教育阶段中解决,最终使中高职专业教育形成完整结合且又相对独立的体系,实现产业所需初中级和高级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目标。

(五)中高职的师资培训要体现系统性

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实现中高职衔接的关键。在贯通式的课程体系与各自的目标任务确定后,要完成一体化的教学任务,必须系统地培训师资力量。尤其是中高职自考衔接模式中,原有中职师资显然不能满足高职阶段的教学要求,因此中高职学校必须合作培养能够承担高职教学任务的师资力量,专业课教师都要成长为“双师型”教师。这不仅对于中职学校而言可以提高整体师资水平,也有助于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提升。高职院校可以实行“特聘”教师的办法,当中职学校教师通过培训进修达到相应水平后,高职院校可以“特聘”这些专业教师,从制度上解决中高职衔接中教师的衔接问题。■

(责编 周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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