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人大监督法汇报材料

时间:2022-04-28 08:50:09 阅读:

内容摘要: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人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次会议专题研讨如何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很有必要。根据会议要求,我们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学习监督法,将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

为了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解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我们采用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习宣传监督法工作。

(一)精心制定学习方案。去年8月,监督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主任会议确定将学习宣传监督法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方案。9月底,将此方案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文同志就学习贯彻监督法发表了重要讲话。

(二)认真组织学习辅导。在号召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开展自学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开展了集中辅导工作。一是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并开展座谈讨论,交流学习监督法的认识和体会;二是组织机关有关委室负责人到各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一府两院”进行学习辅导;三是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与会代表进行培训;四是分别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许安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黎江虹,为我市“四大家”领导及市直党政机关负责人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00多人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辅导,使大家提高了对监督法贯彻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监督法的基本内容,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不断扩大宣传面。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法,普及法律知识,我们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渠道,刊播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宣传监督法的过程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

二、贯彻监督法,与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相结合

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同样,贯彻监督法,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我们将贯彻监督法与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

(一)争取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2005年12月,中共**市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会前,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制发了《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在贯彻监督法过程中,市委又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做好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关心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物质条件。

(二)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

多年来,为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去年以来,根据中央9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制度,抓紧制定急需的制度,如《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作用的意见》等,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监督法颁布后,我们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我市原有涉及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继续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与监督法规定精神不一致的进行修改或废止,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有序的工作机制。今年元月,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办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办法》等办法予以废止,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行为、监督程序和方式与监督法的要求相一致。

(三)进一步办好“人大代表专线”。

去年4月,我们与**日报社共同创办了“人大代表专线”,每月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在**日报社接听“专线”,倾听群众呼声,跟踪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年多来,“人大代表专线”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好评,受到了《人民日报》等媒体的关注和肯定。实践证明,“人大代表专线”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自专线开通以来,共上线代表22名,接听电话416个,涉及问题375个,公开见报345个,以代表建议形式交办问题285件、回复率100%,其中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5件,落实率达65%。“人大代表专线”的成功实践表明:人大监督只有依靠代表、植根于民、服务于民,并与社会监督进行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增强监督实效。

(四)创和谐环境以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方式有7种。在监督实践中,我们注重选择其有效方式,并丰富其内容,寓支持和促进于监督之中,与监督对象共创和谐环境,收到很好的监督实效。

去年以来,我们每年定期召开了人大政府联系会议,双方互相通报工作,沟通情况,加强联系,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去年7月召开的首届人大政府联系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副秘书长,市政府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在友好的气氛中共商改革大计,共谋发展大业,创造了和谐的工作环境。会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专线”所反映问题办复工作的通知》,加大了代表专线所反映问题的落实力度;市长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每期都签署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市财政增加了人大代表经费等等,解决了人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前不久,我们又召开了第二次人大政府联系会,并把与会对象扩大到全体常务会组成人员。同样,会议团结、友好、坦诚、务实,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的人代会电子表决设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8个问题,市长都作出了具体的答复,支持和配合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谐的工作环境,创造了良好的监督实效。

三、实施监督法,与突出监督重点的工作实践相结合

实施监督法,依法规范人大监督行为,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整体要求,把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以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具有全面性、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特点。为此,我们根据全市中心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今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等报告,使我们的监督工作较好地把握了重点。

(二)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安排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监督形式。通过执法检查,既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发现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在安排执法检查时,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对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行情况、中小企业促进法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工作、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等进行视察。执法检查和视察的内容都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得到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围绕计划、预算进行监督,替人民管好钱袋子。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着重加强了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直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直2007年部门预算,替人民管好钱袋子。

在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要保障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制约和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谐有序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好各种监督关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问题。如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由谁来作,是否多个部门负责人全部列席会议,落实审议意见的反馈时间怎么定等等,都没有一个原则的界定。建议我省今后出台实施办法时对这方面有个原则规定。

2、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问题。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是对政府监督的重要内容。因监督法所述预算监督方面的内容操作起来难以把握,导致地方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监督还是缺乏力度,其效果不明显。建议在增强预算监督实效上应作出有关规定。

3、关于执法检查问题。按照监督法规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是深入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了解执行和适用法律中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交由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依法办理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需不需要提交会议表决、是否作出决定决议等,大家意见分歧,建议我省在制定实施监督法办法时有个原则规定。

以上是我们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几点认识和体会,与兄弟市州相比,我市人大监督工作还有差距。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认真学习和吸收各市州人大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并把本次会议的精神和研讨成果带回去,推进我市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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