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保障房调研汇报

时间:2022-05-26 10:15:02 阅读:

内容摘要:省人大保障房调研汇报    ( 6月18日 )    尊敬的***主任,调研组各位领导:  加快建设

省人大保障房调研汇报  

   

( 6月18日 )  

   

尊敬的***主任,调研组各位领导: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举措。这次省人大调研组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下面,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2008至2011年,省上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建设任务26528套。截止2011年底我市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8285套,竣工15616套,累计完成投资42.83亿元,开工率106.62%,竣工率58.87%。  

今年,省上下达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9500套、基本建成8050套。我市目前已落实项目96个9898套。1-5月,全市保障性住房共完成投资7.22亿元(其中,2012年项目2.96亿元,结转续建项目4.26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54.39%。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6272套,开工率66.02%。基本建成7250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其中竣工4883套),基本建成率90.06%。  

2012年各地建设情况详见附表。  

(二)用地落实情况。为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我市单列住房保障用地,做到优先供应与应保尽保。一是编制年度供地计划。优先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所需的土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12年-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供地 50.53公顷 (其中廉租房用地 5.22公顷 ,经济适用房用地 7.06公顷 ,棚户区改造用地 12.05公顷 ,公共租赁房用地 9.06公顷 ,限价商品房用地 17.13公顷 )。其中,市区计划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12.29公顷 (廉租住房用地面积 0.86公顷 ,公共租赁用房 4.22公顷 ,限价房用地面积 7.21公顷 )。二是健全用地审核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及时组织材料报批,对材料齐全符合供地要求的,简化程序、加快办理。今年1-5月,全市实际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18.42公顷 (其中廉租房用地 0.64公顷 ,经济适用房用地 4.75公顷 ,棚户区改造用地 6.29公顷 ,公共租赁房用地 1.99公顷 ,限价商品房用地 4.75公顷 )。市区2012年项目大部分已于去年完成供地,仅剩海西金属市场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三是加强用地供后监管。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限期完成开发。  

(三)资金落实情况。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国家金融财税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入的2%-3%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1-4月,市(县)本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6085.49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计提13498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1469.49万元,市(县)公共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他10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008年以来共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补助50438.44万元。其中,中央各类补助资金28945.9万元,省级各类补助资金21492.54万元。今年1-4月,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80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6.55万元。三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采用BT模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与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法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运营工作,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鼓励与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和自有资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职工宿舍楼,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利用企业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市城投公司正通过保障性住房用地抵押的方式,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四是贯彻落实税费政策。市地税局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涉税政策的指导,优惠政策的监督与落实。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理、归类,利用办税服务中心、地税网站和其他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今年1-5月份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减免税收337.79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税种分别为:城镇土地使用税61.5万元,土地增值税192.89万元,印花税 10.05万元,契税73.35万元。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开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项目预算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审查项目计划直至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财务管理与监督。对政府投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包括收购、回购以及房屋的装修)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评审。投资计划下达后,以项目概算和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作为主管部门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和拨款的重要依据。  

(四)配租配售情况。公平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不仅重建设,更重分配。一是严格资产审查。制订出台了《关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家庭资产纳入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查范围,建立了住建、民政、公安、社保、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联合审查收入、财产与住房的工作机制。具体由民政部门发函相关部门审查家庭车辆登记信息、投资办企业信息、社保缴纳信息、养老金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股票证券信息、商业保险投保及缴费等信息,严把家庭资产准入关。二是强化联审公示。市本级实行街道办(乡镇)、区、市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各县(市)实行社区、县两级审核、公示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投诉,组织人员走访入户的方式,进一步筛查、核实申购人信息,确保审核不错不漏。三是完善档案登记。根据申请、审核资料,一户一档建立档案,使保障对象有凭证,申报资料有档案,审查资料有记录,确保了准入和退出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四是推进过程公开。有关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在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房源情况、申请信息、审核结果第一时间在主要新闻媒体、社区公告栏、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选房过程及选房结果在选房现场公开,监察部门、公正部门全程监督,体现公平公正。五是加快租售步伐。对已封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提前开展预配租、预配售工作,确保项目竣工后能立即交付使用,产生社会效益。2008年以来,我市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含棚户区改造住房)14145套,完成配租配售12781套,历年配租配售率达90.36%,位居全省第二。今年1-5月,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配租配售5056套。  

(五)综合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手段等方式,力争保障房资源合理与高效利用。  

1.退出管理。通过年度复审、举报排查等动态管理方式,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一是年度复审。对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复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每隔3年复审一次,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退出管理。二是回访排查。通过建立定期回访与后续排查制度,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行为。三是举报核查。通过受理电话举报、处理网站留言等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对投诉举报事实进行受理、核实,对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腾退,使保障性住房资源能够合理流转使用。  

2.规范管理。一是帐户管理。采用与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给被保障家庭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拨付个人账户进行发放。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与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资产管理。廉租住房和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指定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接收并管理。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委托物业管理。三是合同管理。制定了标准化、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与销售合同,严格规定住户租住、使用保障性住房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规使用房屋所要承担的责任与后果,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机构设置情况。全市十二个县(市、区)及市本级除**区外均设立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全市住房保障管理与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共有51人,其中专职21人、兼职15人、临时15人。市本级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共7人,其中专职5人,借用1人,临时1人。  

二、保障房立法建议  

我国的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文件形式发布的,尽管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管控效用并不明显,保障房立法已迫在眉睫。关于保障房立法方面,主要提两点建议:一是明确诚信罚则。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只注重“防”和“查”,对非诚信申请人没有约束与惩罚,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屡禁不止。这方面可以学习新加坡的做法,弄虚作假可判监禁,明确骗取保障房是一种违法行为,确保诚信申报。二是建立供给制度。目前国家及省里每年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只能解决短期住房保障需求,应该通过立法建立保障性住房长效供应机制。可以借鉴目前防空费的收取办法与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做法,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中收取保障性住房异地建设费、开发商按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在法律上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较顺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缺口大。据初步统计,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建规模达2.26万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约13.27亿元。我市财政实力薄弱,经济增长乏力,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措难,资金缺口较大。  

(二)征迁工作难。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较高,征迁成本高、难度大,个别住户征迁工作未落实都将影响整个项目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是全力抓开工。以8月底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各职能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完善手续、开工建设。  

二是全力抓融资。目前已完成地方债资金申报工作,计划向省上争取2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城投公司已完成土地注入、评估及前期审计工作,争取第四季度前完成融资工作。  

三是全力抓征迁。凡是涉及征迁的项目都由所在地政府牵头,并抽调住建、国土、林业、农业、发改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专门团队,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对确实无法及时完成征迁工作的项目,督促各地安排存量土地用于项目建设或及早进行项目调整。  

四是全力抓督查。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办。对影响全市开工指标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五是全力抓安全。市质监站、安监站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督促和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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