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商府法发[2009]27号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商府法发[2009]27号)精神,我局被市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全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扎实开展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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