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3-06-30 14:40:08 阅读:

内容摘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篇一: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X学院附属医院“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大力提升医疗质量,切实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卫健委门提出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整治X账任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努力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XX市医疗卫生领域“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问题为出发点,以群众是否得实惠、医务人员是否受鼓舞为衡量标准,切实整治“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疗安全,结合“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目的与意义

  以“三甲”复评为抓手,认真落实核心制度,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避免可能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塑造医院良好形象,减轻患者的负担,改善医患矛盾,充分体现我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三、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有效消除我院可能存在的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过度医疗行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让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院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组织发动,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找准医院过度医疗症结;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切实纠正过度医疗行为;建章立制,弘扬正气,建立治理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的有效机制。

  四、活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各部门。

  五、活动重点内容

  (一)治理过度检查行为

  1、认真执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在诊断明确且病情无变化时,我院对XX市、XX市“三级甲等”医院

  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进行互认。

  2、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各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要严格掌握检查的适应症并与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同一住院周期内,因病情需要,需对同部位进行大型医疗设备重复检查的,实行审批制,须报经科主任签字同意。CT、核磁共振检查阳性率不低于60%。

  3、提高化验检查的针对性。新入院患者在坚持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应根据病情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不得实行非针对性套餐式检查。患者病情需要复查时,临床医生将不需要复查的项目钩除。

  (二)治理过度医疗行为

  4、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所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

  5、加强药事管理。坚持合理用药,加强药事管理,加强临床药师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处方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9%,药占比不超过45%,门诊处方均次费用不得超过100元。

  6、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按照《XX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和抗菌药物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抗菌药物品

  种数不得超过50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7、加强医用耗材管理。进一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的管理,高值医用耗材由医院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招标网上统一采购,必须遵循满足临床需要、保证质量为前提,优先选择国产耗材,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利益。

  8、加强门诊静脉输液管理。自2014年9月22日起我院正式取消门诊输液(急诊科除外)。

  (三)治理违规收费行为

  9、推行阳光收费服务。对患者100%实行一日清单制。公示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项目,门诊设触摸屏,以供患者及家属随时查询收费价格。

  (四)提高医疗质量管理。

  10、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专业以及病种,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付费制度改革相衔接。临床路径管理不少于15个专业56个病种开展。大力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患者入组率和完成率,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径率不低于50%,入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11、严格医疗质量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的核心制度。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不低于50%。治愈好转率不低于9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不低于80%。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2天,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不超过3天。

  1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学科建设,在已有2个省临床重点专科和2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省级重点学科数量,力争5年内突破国家级重点学科。深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13、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保障临床护士配备,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护士的使用。全面推行优质护理,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0%,8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4、推进“医疗联合体”工作。按照市卫健局医疗联合体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工作,通过四级联合三级管理,使优质医疗XX下沉基层,同时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六、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根据《XX市医疗卫生领域“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专项

  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检查、用药、诊治、收费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

  (二)整改落实阶段

  (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各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责任落实到科、落实到人,逐条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巩固活动的成效,形成治理过度医疗行为的有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医院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治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0日)。2014年12月20日前,医院将对各科室、各部门“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九不准”。

  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院长与各部门签订并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责任状。将落实“九不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纳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和绩效考评。

  (二)加强医院评审工作。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全面促进医院管理水XX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各

篇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医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院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规范医疗行为入手,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包括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不合理治疗进行严格管控,提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水平,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科室、岗位和人员的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作为医院重点工作之一,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的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同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讲力

  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凝聚共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动、协调全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相关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成

  员: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兴权同志任办公室秘书。

  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相关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定期收集、上报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资料及数据;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科室职责分工参与合理诊疗管理并督促工作落实。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严格落实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责任科室:医务科)

  (二)严格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加强对院内各项医疗检查治疗相关的人员、设备、技术资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严格管控限制性医疗技术和禁止类医疗技术。(责任科室:医务科、设备科)

  (三)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病历、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责任科室:信息科)

  (四)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定期公示。(责任科室:医务科)

  (五)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加强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加强国家监控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责任科室:药学部)

  (六)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工作。(责任科室:医务科)

  (七)建立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的多部门协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1.运营办负责根据运营数据分析,找出检查费用占比异常或者增幅较大的重点科室,反馈相关职能部门跟进管理;

  2.纪检监察室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预防和惩治医疗检查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负责收集、整理上级转交和群众举报的关于不合理检查的线索,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3.医务科负责院内各项医疗检查相关的人员、设备、技

  术资质的管理,负责对医疗行为的日常监管,提升医疗检查、用药、治疗的规范化水平;

  4.财务科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督促落实;

  5.医保办加强医保政策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宣讲,严厉打击各种欺诈骗保行为。

  6.药学部负责日常处方点评、医嘱点评,以及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品的专项点评。

  7.设备科负责对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依法注册和备案情况进行复核,负责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耗材使用情况的点评。

  五、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XXX年X月-X月,根据湖北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主要针对以下六大类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

  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

  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

  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

  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等。

  各职能科室根据分工持续做好定期不定期自查督查工作,医务科按要求牵头上报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随时迎接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合理医疗检査专项治理行动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

  改。

篇三: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中医字〔2019〕号

  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分院:

  为打击和整治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药监局《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19〕2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损害人民群众-1-/1切身利益的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围

  县中医医院本部与各院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执业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十种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其他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九大领域”: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科、肿瘤、眼科、精神科。三是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定点医药机构与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

  能监控三个“全覆盖”,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打击。对定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医护人员自建、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入卫生技术人员档案。

  (四)坚决查处不规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与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8月)。各科室、-3-/1各院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集中整治围要实现医院全覆盖。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教育培训和部管理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问题整改,坚决禁止医疗乱像行为发生。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各科室、各院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在此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与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各相关科室要精心准备,强化措施,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月-2020年2月)。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1月1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医院医疗乱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医院将于2020年2月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行业信誉、保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强化打击高压态势。要将依法依规打击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容和有效抓手,贯穿行动全过程,切实形成打击医疗乱象、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医院将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举报线索

  处理台账,按照职责分工与时向有关分管领导汇报,实现举报线索核查全覆盖,做到有问题必查、必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教育,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专项整治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实行开放式整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的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

  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

  附件:1、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2、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医疗卫生领域涉与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3、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责任分工

  -5-/1附件1:

  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县中医医院20____年

  月—20____年

  月

  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

  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与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数量

  单位

  起

  清理广告

  关闭或整改、微信群、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条

  个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数量

  单位

  万元

  个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

  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

  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数量

  单位

  人

  填报人:

  手机号:

  附件2:

  -7-/1县中医医院

  医疗乱象、医疗卫生领域涉与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建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医务科牵头,主要参加部门:护理部、门诊部、宣传科、医保科、药剂科、审计科、设备科

  纪检办,其他职能科室、后勤科室、各临床医技科室、各院区必须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3:

  县中医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分工

  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责任科室

  医务科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医务科

  医务科

  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围开展诊疗活动

  医务科

  门诊部

  护理部

  医务科

  门诊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护理部

  药剂科

  免疫细胞治疗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医务科

  护理部

  医务科

  医务科

  药剂科

  医务科

  门诊部

  医务科

  医务科

  宣传科

  药剂科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与医疗服务价格

  设备科

  审计科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护理部

  审计科

  医务科

  门诊部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纪委办公室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纪委办公室

  医保科

  纪委办公室

  医务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科

  门诊部

  护理部

  -9-/10医务科

  清理广告

  关闭或整改、微信群、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宣传科

  宣传科

篇四: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深入整治我区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

  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

  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责任作风问题

  1.整治内容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推动解决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不合理医疗检查等不规范问题易发多发;医疗机构对规范医疗检查的管理不到位、日常监测不够科学有效、医患沟通不够顺畅,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时存在态度生硬、消极应对、查而不处等问题。

  2.整治措施

  (1)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局相关科室、局属

  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各环节。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主动向先进典型看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责任单位:略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要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严禁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发现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略

  (二)整治非法行医及超出范围医疗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医学检查的非法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超出诊疗科目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未按规定备案擅自开展诊疗相关服务的医疗检查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建立健全依法行医监督检查机制。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不良记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执业、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2)规范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自查与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按期校验;对变更事项应及时进行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床位等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一致;医疗机构实际开展业务应与登记诊疗科目和备案项目一致;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聚焦重点严查快办。结合医疗机构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篇五: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X市XX医院

  关于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报告

  市卫健委:

  为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卫函〔2021〕45号)要求,医院在4月份认真开展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

  医院主要领导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统筹安排,推进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医院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并印发了《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组,规定了治理时间、范围、目标和内容,制定了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要求各科室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并将其转化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形成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行动,切实治理

  (一)强化引导,营造氛围

  医院及时从OA办公系统上将《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合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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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各科室,要求科室负责人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学习该方案,强化宣传引导,使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对标自查,保证质效

  医院立即行动,认真开展对标自查。各科室管理小组按照方案中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的治理内容对科室的不合理医疗检查情况进行了自查,对科室每个医生的医疗行为及每位患者的医嘱、检验检查项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各位医务人员也对标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并主动向管理小组汇报自查情况。

  (三)强化督查,常抓不懈

  医院质控部加强对医疗“三监管”结果的利用,及时发现不合理医疗检查线索,准确记录,并向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组汇报;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组充分利用医院业务查房制度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门诊检验检查申请单、住院病历等,紧盯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检查所开具的检验检查是否为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同时,医院将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纳入医德医风建设,记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并作为其评先评优、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经过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认真自查自纠,我院不存在超适应证检查、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和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医师也未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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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诊来增开医疗检查项目;未有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医务人员也严格遵守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XX市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不存在违规重复检查,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

  通过开展此次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了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了诊疗行为,加强了依法执业,全面提升了医院医务人员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XX市XX医院

  2021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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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X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__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大处方、泛耗材”等系列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8个乡镇卫生院。

  三、整治内容

  继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大处方、泛耗材整治

  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二)超适应证检查

  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

  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__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

  在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四、整治目标

  (一)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线索同比下降

  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线索总数较2020年明显下降。

  (二)临床路径完成率提向

  全县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完成率同比上升,到2021年底,二级医院45%岀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三)检验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同比增加

  2021年6月底实现

  县内外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四)满意度持续上升

  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局机关医政股要积极与综合办对接,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实现行业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双重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局医政股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对照实施方案,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对医院10%的临床医师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1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10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ct、mri检查进行重点点评;

  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

  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局机关医政股、县卫生执法大队每两个月组织对县级医疗机构和5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点评,切实查摆不合理检查问题。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20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疗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岀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个人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局机关医政股和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局机关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局医政股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__县卫生健康行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医政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工作,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局机关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排名并通报,同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强化社会监督。局机关设立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建言献策。对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四)保持高压态势。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将视情节严重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要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报送各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年8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5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报告;

  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至局机关医政股。

篇七: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把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开展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刹住欺诈骗保不正之风,探索建立严密有力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广大参保人“治病钱”“救命钱”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问题

  1.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2.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4.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5.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6.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7.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二)一般违法违规问题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欺诈骗保问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学习教育阶段(3-12月)。召开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织医保局内部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全省医

  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主题,组织开展适宜形式、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公开专项治理内容、通告工作进展,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存量问题清零阶段(3-6月)。3-4月份,县医保各部门要把自组建以来至20xx年12月底,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存量清零;要逐项清查、建立台账,并明确责任人员、时间表和路线图。6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中心要全面总结历史问题清零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医保局。

  (三)现场检查全覆盖阶段(4-7月)。县医保局组织机构力量,对辖区内全部定点医疗机构20xx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其中,对“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治理可以追溯到20xx年,并贯穿到全年基金监管工作中。

  (四)抽查全覆盖阶段(8-10月)。县医保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抽调医保业务骨干(或第三方)成立检查组,采取随机方式,对县内上一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10位、以及举报投诉集中且违规问题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可以与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稽核检查评估同步开展。在专项治理期间,县医保局应当根据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医疗保障数据监控等因素,确定检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和一般违规违法问题,要责令改正,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按照《条例》和协议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并处以罚款。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三假”等严重欺诈骗保问题,要严格按照《条例》和协议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处以顶格罚款、暂停医保医药服务、直至解除协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

  涉及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完善阶段(11-12月)。县医保局认真总结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相关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医保局。县医保局将全县2021年专项治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医保局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责任。要以太和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为镜鉴,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把准重点,突破难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坚决打赢专项治理攻坚战。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规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县医保局要积极主动与卫

  生健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形成基金监管合力。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管实效。县医保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汲取太和事件教训,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要认真排查基金监管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大数据筛查、驻点督导、医保社会监督员、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等制度,细化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严明纪律规矩,廉洁高效工作。专项治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检查,规范监管检查和协议管理行为,不断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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