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篇)

时间:2023-07-06 14:50:04 阅读:

内容摘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篇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国共产党××××××

  支部委员会

  工

  作

  制

  度××××××支部委员会编制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职责…………………………………………………………………2-6第一节

  党支部工作职责……………………………………………………………2第二节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3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届

  第七节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4宣传委员工作职责…………………………………………………………5纪律委员工作职责…………………………………………………………6工作制度……………………………………………

  …………………7-35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8-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11-14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15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16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第八节

  党员党性分析制度……………………………………………………19-2第九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1第十节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22-25第十一节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26第十二节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第十三节

  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28-2第十四节

  党工团联席会议制度……………………………

  ……………………3第十五节

  人才培养机制………………………………………………………31-32第十六节

  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33-35第一章

  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

  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5.

  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6.

  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7.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8.

  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风和“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具体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

  5.

  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3.

  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4.

  抓好党团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党团宣传建设合理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纪检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

  实际,提出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

  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3.

  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4.

  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

  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6.

  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二章

  工作制度

  党支部学习制度

  1.

  中心学习小组: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2.

  全体干部学习组: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全体党员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3.

  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4.

  在学习中,支部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

  1.

  支部党员大会

  1.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1.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2.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1.2.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1.2.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1.2.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1.2.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1.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组织委

  员或其他委员主持。

  1.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1.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1.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1.做好会议记录。

  2.

  支部委员会

  2.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2.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2.4.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办法、措施。

  2.4.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2.4.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2.4.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2.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2.做好会议记录。

  3.

  党小组会

  3.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3.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3.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3.4.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3.4.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4.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3.4.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4.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6做好会议记录。

  4.

  党课

  4.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4.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党支部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一般每一个月一次),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2.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2.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2.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2.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2.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3.

  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5.

  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5.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5.1.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各自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5.1.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支部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党支部书记汇总。

  5.1.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组织委员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5.1.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各党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5.2.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5.2.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5.2.3由党支部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5.2.4党支部委员对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也可发言。

  5.2.5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2.6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5.2.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5.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5.3.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党员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并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纪律的,应分别交纪委等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5.3.2及时汇报。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5.3.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6.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学生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7.

  党支部的党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已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挟嫌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8.

  由党支部负责抓好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落实,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检查和监督。

  9.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1.

  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

  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2.1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选举工作的书面请示报告。

  2.3起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实施选举知识的教育。

  2.4按照《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基本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选举办法。

  3.

  严谨细致,严格按规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1候选人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来确定(候选人的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并按规定格式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2严格选举的程序。主要是:选举前清点人数,确定选举资格;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名单(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投票和开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大会结束。

  3.3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

  3.4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的书面报告;

  2.5选举工作资料存档。

  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

  转移党员党组织关系是党的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肃对待。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或党组织专人代办。

  2.

  开出:党员因工作调动或工作需要,可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

  转移:系统内部转移党组织关系,可直接对口各单位的组织部门。转移到系统以外的党组织关系,要到上级党委组织部交接组织关系后方可带走。

  4.

  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一般由党员本人携带,不能由他人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组织进行办理。

  5.

  保存:接收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时,要进行登记并存档保管。

  6.

  党员外出脱产学习或因某种原因不在本地的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不转移组织关系,而须由原单位开具“中国共产党员证明信”;六个月以上的,要按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组织上的处理解决。

  7.

  对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而未办理转移关系的,要及时督促办理。对没有正当理由而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学校党委和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党章》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

  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2.

  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

  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3.

  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4.

  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5.

  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6.

  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

  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4.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5.

  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1.

  分析评议的时间安排:每年,党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

  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分析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项:

  2.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2.4是否坚持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

  2.5思想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创业。

  3.

  分析评议的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五步进行:

  3.1组织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也可结合当时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

  3.2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引导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各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对照评议的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情况,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出差距,并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3.3进行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

  3.4提出评议意见。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议,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对党员逐一提出综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

  3.5反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对初步评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经上级党委审批后确定。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意实效。

  3.6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根据上级党委统一做出的安排,采取学习动员、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等七个步骤进行。

  4.

  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2.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2.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2.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2.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2.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

  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局业余党校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半年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

  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小组会和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推优”登记表,报局团委审定,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推优”工作一般每年11月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之前。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

  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局党委。

  5.

  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35岁以下的优秀分子入党。

  6.

  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7.

  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党委审查同意。

  8.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8.1会议主持人(书记或副书记)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8.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8.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8.4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

  8.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6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F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

  备党员的决议。

  8.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8.讨论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实到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以及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9.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9.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机关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机关党委审批。

  9.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9.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交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

  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

  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3.

  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3.

  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

  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4.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爱护老党员、老职工及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有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内外关怀工作,促进党群和谐,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通过“行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党员捐一点”等方式建立党内帮扶资金,用于激励、关怀和帮扶党员群众。

  2、建立党群关怀和表彰机制。每年“七、一”,党委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推荐上报参加市直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机制。

  每年元旦、春节等节气期间,要认真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群众家庭、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

  员家庭走访慰问,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群众的归属感。

  4、建立党员统计台帐,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类建立统计台帐,为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提供准确的信息,确保弱势群体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中。

  5、继续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

  成立由总经理、和党工团负责人组成的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党员群众的心坎上,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党工团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团委民主参政、议政作用,促进党工团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特制订本制度。

  1、酒店党政工团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酒店党支部、工会和团支部之间的关系,加强党支部对工会、团委工作的支持与领导,指导开展工作,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研究制定酒店整体工作目标与工作思路,商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对策,对涉及酒店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民主决策和管理。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会、团委参加。支部书记因病因公暂时离岗时,委托支部委员或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在此期间作出有关决定,在支部书记到岗后应及

  时予以报告。

  3、党工团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要明确时间,列入酒店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4、党工团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地参加讨论。

  5、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求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6、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按照会议的决定,由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和团支部书记负责传达会议决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7、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露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发现并培养能推动酒店发展,愿与企业一起成长的骨干人才,培育学习型酒店文化,推动酒店内部员工形成自主发展的氛围,建立本机制。

  1、人才激励机制

  1.1、规范岗位分类和标准,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实践检验人才,以素质论高低,以能力比强弱,以业绩定优劣,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1.2、以考任形式实行竞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演讲等逐层淘汰选拔出工作实绩、能力、综合素质突出和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让人才、骨干有晋升的希望和平台,让在任者由追逐感、紧迫感和超越感。逐步形成竞聘机制。

  2、培育优秀企业文化

  2.1、推进酒店文化建设,通过理念、文化、行为规范等各种渠道营造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

  2.2、树立典型营造成才氛围。对在酒店发展各个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加大挖掘、培养、选拔树立和宣传力度,采取评选“岗位能手”、“服务明星”、“微笑天使”等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2.3、建立领导与员工双向沟通渠道。通过座谈、交流、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开展各级领导与员工的沟通,让员工了解企业发展目标并参与管理,为员工提供展现才华的机会,感受到从上到下每一个人的投入都是有价值的。

  3、通过培训培养发掘潜力

  3.1、在文化生活中,多开展活动和培训,对酒店的人才不断地进行针对性的培养。从酒店目前的情况出发,立足当前,望眼将来,从不同的方面,因人才专业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培养目标已经培训的内容,不断地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培养后续力量。

  3.2、推行岗前、岗位、短期脱产、专项培训、师带徒、交流轮岗等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比武、专业调考和学习观摩交流等活动,使培训贴近员工、贴近实际,增强实效性。

  4、为人才凸现创造条件

  4.1、按照酒店人员流动情况以及当部分人才流失后,需要进行的招聘或者是预留有候补,提早做好对高素质人才的储备,做好事先防范等。

  4.2、人才的晋升路径方式多样,例如岗位分级制、重点人才储备制等“多路径”的晋升,甚至即便是一线参加工作的员工也有机会获得比其他职工更加优越的待遇,提高企业高素质人才的发展空间。

  4.3、搭建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要建立平台,激发人才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叉的岗位轮值,可以使得人才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各自的工作能力。

  酒店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酒店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地方相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

  1.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酒店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1.2、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3、讨论研究酒店重大工作部署,经营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1.4、讨论研究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成员的分工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1.5、讨论突发重点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媒体公关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议事程序及要求

  2.1、参加人员:党政工团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全体委员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2.2、召开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提出随时召开。

  2.3、会议议题:原则上由总经理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工团成员提出,报请总经理确定。

  2.4、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准备充分。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2.5、会议讨论和决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党政工团和部门负责人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负责人作简要说明,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2.6、列席会议的成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一旦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

  3、组织实施: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和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

  4、纪律监督

  4.1、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成员个人意

  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2、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总经理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3、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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