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制度18篇

时间:2023-08-09 13:10:04 阅读:

内容摘要:安全生产目标制度第1篇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第1篇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18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18篇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篇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各级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衡量、重点考评、奖惩并重、注重实效。通过考核,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到工作实处。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指当年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市(州)政府(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全面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省政府确定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安排,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

(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协调适应。

(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具有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的责任。

(六)激励约束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要求,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分解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由省有关部门梳理提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提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并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考核项目,一般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方式确定。

第六条 对市(州)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

(二)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五)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六)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七)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九)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十)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 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国务院、省政府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的贯彻实施及完成落实情况。

(五)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八)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省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省安委会副主任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务员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省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半年自评、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一季度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每年7月份对本级政府、部门上半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7月20日前将自评情况书面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8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省安委会每年第二季度制定下发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年度12月或下一年度1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所有考核对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的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实地检查。根据考核需要,对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抽查。

(四)综合评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组年度考核结果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 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设定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对各市(州)政府的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40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为60分,各市(州)的考核得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得分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之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只考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满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分后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设定分):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减少1人加1分;
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减少1起加2分。

(二)政府安全生产资金与上一年度同比每增加5%加2分。

(三)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获得省政府嘉奖的,每嘉奖一次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该项设定分扣完为止):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增加1人扣1分;
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增加1起扣2分。

(二)年度考核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一票否决”项的,每项扣5分。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二)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

(三)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达标;

(四)考核得分不满70分的为不达标。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一)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三)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考核结束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形成考核报告,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表彰奖励。省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项目,由省公务员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规定代省政府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一等奖奖励;
年度考核“良好”的,给予二等奖奖励;
年度考核“达标”的,给予三等奖奖励。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2篇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紧急生产任务严禁出车。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3篇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总经理、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业户行业组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救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预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办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经常行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经营部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业户、劳务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4篇

为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市场各部门、各层次人员。

二、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全城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标准化实施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

3、安全办负责搜集相关资料、拟定评定计划等。

4、各部门负责总结、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及持续改进的计划。

三、程序

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各部门提供标准化管理、隐患以及整改、持续改进的计划等资料。

4、各部门将绩效资料报安全办,安全办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验证检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安全标准化实施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的依据。

四、绩效评定的实施

1、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门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备案。

五、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2、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的适宜性。

3、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六、绩效评定的输出

1、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责任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报上安委会,安委会讨论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市场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七、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1、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绩效,对每个员工予以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部门或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诚信业户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安全制度者,视情节取消其评先、晋级和调级资格。

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部门或个人表彰、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苗头,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有新发明或取得科研成果的;

四、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况,应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

1、放弃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事故隐患严重、对安全隐患长期不予治理,造成事故的;

2、安全制度不落实,明知有隐患却不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3、强迫他人违章作业或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4、对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违章蛮干、脱岗或串岗造成事故的。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5篇

一、目的:

对市场范围内的危险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就此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场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三、权责:

安全办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由市场总经理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四、工作程序:

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时机。

以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进行一次。

在相关法规变更,市场的活动、商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危险源辨识安全办将“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从其活动、商品、服务、运行条件中找出能够控制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并反馈到安全办。

对市场共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周边地带的危险源辨识,由安全办进行。

安全办对收集回来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进行统计和分析,整理出全城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

风险评价。

安全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定性的方法进行风险种类、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风险级别确定。

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产生的危害程度、风险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情况,将市场安全运营风险由高到低划分为五个级别。

1级风险(即不可容许风险):指事故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很多人伤亡的危险。

2级风险(即重大风险):指事故潜在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发生频率较高或可能性较大,容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或者会造成很多人伤亡,但事故发生可能性一般的风险。

3级风险(即中度风险):指虽然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经常发生事故或未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的危险。

4级风险(即可容许风险):指具有一定危险性,虽然重伤可能性极小,但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

5级风险(即可忽略风险):指危险性小,不会伤人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提前排查风险;

加强对重点风险的控制;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

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建立督察机制;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6篇

1、重大促销活动(涉及促销商品面较广,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促销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公安机关报备,争取公安机关的重视和支持。

2、在举办重大促销活动或庆典前,安全办应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负责区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卫力量,确保现场安全。

3、在举行促销活动之前,安全办应依据促销活动内容及范围、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

4、经营部应做好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工作、促销内容、促销时间、促销方式及促销位置并应在明显处公示顾客,广告或宣传信息应保持与现场销售一致。

5、促销商品应避免集中摆放,应分散设置促销区域(尽量选择开阔地域),周围避免设置障碍,各疏散通道保证畅通。

6、从市场入口到促销区域,人流线路上的道口、楼梯等应设置专人职守、并安排人员疏导和进行安全提示。

7、促销活动赠品发放应避免和销售商品在同一区域进行,应另行安排场地发放,并须做好宣传和指引工作。

8、促销活动期间的每天早晨,应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和防损人员观察客流情况,发现客流人数众多(超过平时客流)并不断快速增加时应提前开门营业。

9、当客流量大增,人流通道接近饱和时,应安排人员节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导从其它通道进入,避免拥挤造成事故发生。

10、促销活动前要检查商场出入口、安全出口、门窗、通道等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区域地面是否有积水或不利于疏散的障碍物。

11、一旦发生顾客受伤事故,应第一时间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医院治疗,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7篇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8篇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9篇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制定流程

4.2.1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分解与实施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五、相关文件

5.1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2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0篇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

2、积极创建文明市场,做到场区整洁、环境优美、加强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4、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5、安全员要结合专业特点及具体安全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6、各班组要经常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教育,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提出安全要求;

7、根据工作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根据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9、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对特殊工种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

10、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11、要经常利用标语、广告、广播、文件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要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并交纳缴纳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1篇

为了加强车间生产工作的安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促进企业的事业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车间员工要经常检查设备,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报告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车间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车间员工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5、车间设备、生产原料和货物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6、车间员工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相亲疏散通道上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车间员工严禁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8、车间员工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等设备。

9、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10、车间员工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或特殊机台。

11、车间员工不准操作故障设备未修好的任何设备。

12、车间员工不准上班时间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3、车间员工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和老人进入车间工作。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2篇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
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
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00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
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3篇

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职责

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工作程序

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带班职责

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带班要求

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4篇

20xx年春运将至,为切实抓好春运工作,确保整个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安全、有序、优质、高效,为企业、参运驾驶员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经分公司集体研究,对今年春运工作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安全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把春运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政治稳定紧密联众起来。为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县公司成立以组员的春运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机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32346343223066。

2、团结协作,齐抓共管,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宣传力度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车站书写横幅标语二条,公司安委会书写横幅标语二条(含小标语30条),安机科每10天书写墙报一次,短评一次,使全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车站、车队、安机科以坚决打击超载,反对疲劳驾驶,纠违章,查“三禁品”为重点,扎实抓好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

(3)、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车勤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全员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凡20xx年有重大违章记录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人员,凡从业资格证与准驾不符的,内部准驾证未按规定办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4)、把好参运车辆准运关,节前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能参运。

(5)、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冻、防滑工作,春运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三角木、沙袋、灭火器等,对不备者,强行上车,并予以处罚200元。

(6)、落实安全检查责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做好记录,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各种宣传和教育工作,一律实施安检报班制度,各参运车辆一律实行先安检后报班,调度凭安检合格通知单方可依顺序排班,任何人不能采取先报班后安检的行为,坚持进出站车辆的检查,回场车辆的保养,保证漏报不漏修,不留隐患。

(7)、参运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严禁脱保漏保,必须保齐保足,各种设施齐全有效,车站和安机科要查看各种证件是否审验有效,否则不予发放排班手续。安机科安检不到位或下发整改通知的处当班人500元罚款,下岗3个月。

(8)、车站是文明的窗口,站场秩序也是春运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保证进出口的畅通,严禁乱设摊点,一切与春运无关的其它车辆严禁随便进入,加强对站场秩序的管理力度,搞好人车分离,严防意外事故及综合治理事故的发生。

(9)、加大对“三禁品”的检查力度,车站要设立“三禁品”检查点及流动检查,配备专职和流动“三禁品”检查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和开包检查,严禁擅离职守。如造成整改通知,当班人员下岗3个月,并处罚500元。

(10)、车站做好安全广播宣讲工作,站务员对旅客宣传安全,发车前站务员绕车一周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无,方可发车;
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始发车车站查堵,中途上下客由司乘人员负责,车站各班组要做好“非典”和“禽流感”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司机发车前签章发车,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1)、做好旅客上下车工作,严防因拥挤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12)、财务科要配合车站票房做好一天的现金当天收取,并2人到银行存入,严防被盗和遗失。

(13)、大修厂要做到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不误运力,做好完整记录,出厂时须经厂长、副厂长、技术员签字生效,杜绝火灾和工作事故的发生,不留隐患。

(14)、车站、停车场要确保进出口大门畅通和站场的清洁,通道严禁摆设板车、摩托车、及其它物品,一旦造成阻塞,处车站站长200元的罚款,并追究其当班人的责任。

二、服务管理

1、全司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春运中来,要发扬艰苦作战、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必要时候相关人员全天候值班。

2、春运工作要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工作人员要耐心回答旅客询问,积极解决旅客的困难,在车辆紧张时要安抚旅客,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3、在后勤上要保障旅客的取暖防病、候车座位、饮食、住宿等问题,积极组织送茶、取暖设备、快餐等,并可适当开展娱乐活动。

4、积极为参运驾驶员服务,让他们有愉快的心情、充沛的体力驾驶,如打扫车库、车厢卫生,为驾驶员供应茶水,开驾驶员休息室并为之生火取暖等。

5、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客源,加强站场管理,安排专人组织旅客购票、上下车,维护好站场内外的秩序。

6、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要在火车站设立临时售票点,提供咨询、售票,宣传我司春运政策、票价等业务,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

7、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公布春运票价,在候车室醒目位置设立咨询台,并安排专人回答旅客提出的各种问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发放服务卡,将投诉电话和发班班次印在上面,对旅客的投诉要及时处理。

8、利用广播、公告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5篇

1.设专人负责女职工管理工作。

2.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女职工给予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市场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3.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购进和发放女职工劳保用品。同时,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4.不得安排在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冷水和体力劳动强度比较大的作业。

5.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其工作时间。

6.女职工在生育期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假和生育待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7.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应根据需要,组织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以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10.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于解决和答复。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6篇

1、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

2、直接领导安监部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各种安全台帐、制定审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文件。明确各成员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按规定进行考核。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

5、负责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

6、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

7、负责各系统重大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

8、负责本部各科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

9、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10、保证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7篇

一、交通事故报告时限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交运委。

2、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的事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交委。

3、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

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1)相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其它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组织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临时确定。

四、重特大事故快报表的填写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局办公室要立即向市交委上报事故情况。

五、要求

1、加强值班,信息准确。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对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并快速反应,采取措施。

2、准确填写,按时上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一般、重特大事故分类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报时限要求,准确填写、上报重特大事故快报表,按时寄送事故月报表。

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第18篇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
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
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
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
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
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
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
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
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
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
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
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
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
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
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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