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每一位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社会的影响力、示范力、作用力不可低估自打造国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每一位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社会的影响力、示范力、作用力不可低估自打造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篇1
每一位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社会的影响力、示范力、作用力不可低估
自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我街组建了14个营商监管平台,其中包括街道级、社区级、网格级共计350余名营商监管平台监督员、对街道及9个社区楼院环境、辖区街路环境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举报,各级平台由专设的管理员负责协调,针对诉求案件
类别进行梳理,责成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并限时回复处理结果,大大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截止平台组建至今,共接到监督员及百姓诉求400余件,结案率高达98%。
下半年,我街计划就监督管理类部门,开展职能部门问责机制,进一步提升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彻底摆脱"散、慢、懒"的.工作状态。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一直都是营商环境工作的门户,通过行之有效的整顿,政风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根本好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重压之下有些人"不敢"了,但还没有真正达到"不想""不能"的程度,有的就是为"避风头"。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了",还有人仍在顶风而上,搞所谓的潜规则,不给好处就故意刁难,特别是在一些服务窗口、基层科所队、一线专管员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还有一些行业中介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变成了敛财机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很大,必须下力气整顿规范,斩断其利益链条,进一步净化行政审批外部环境。良好的政风环境是最好的招商名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始终把创优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行政问责为核心的政风建设活动,强化行政问责,提升工作效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居民监督评议等一系列活动,为转变政府在企业、百姓心中的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风政风在百姓眼里就是"官风","官风正则民风淳"。每一位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社会的影响力、示范力、作用力不可低估。我们每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严重危害,在行动上自觉改进不良作风和沉疴陋习,人人争做转变作风的排头兵、优化环境的实践者,为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篇2
高质量的发展必须要有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做保障,且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想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司法机关、需要我们每一名司法干警以法治护航。
作为一名检察官,将全力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从大局出发,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为民营企业“撑腰”。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有重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的理念,积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依法谨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
作为一名负责案管办、控告申诉部门工作的检察官,为提高涉营商案件办理质效,建立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刑事案件,优先受理,尽快分流,做出特殊标注,提醒承办检察官优先办理,并重点监控该类案件。依法办理涉营商控告申诉案件,对涉民营企业信访件及时受理及时转办交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跟进具体办案部门案件办理情况,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篇3
县工商联副主席到县内某民营企业接洽工作,中午在公司职工食堂放心地吃了顿便饭。谈起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出台前后的情形,副主席深有感触:“以前到企业调研,到了饭点,企业负责人留吃饭,是不敢随便答应的,就怕授人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之柄,说不清,也给企业老板们留下不好接触、高高在上的印象。现在,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这样的规定,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更人性化了。”
良好的政商关系,廉洁的营商环境,对于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为规范政商交往,各地做出积极探索,如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公职人员干事不再畏手畏脚,有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但也有个别公职人员不敢担当,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或没有抵挡住诱惑,越过红线、底线,出现贪腐问题,以致“谈商色变”“清而不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藩篱。因此,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还得在厘清交往边界基础上,让政、商“各司其职”。
规范政商交往,公职人员要当风向标。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这种“帮忙”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不能损了公家肥了自己。面对企业一而再送上门的“红包”“辛苦费”,以及上杆子的吹捧,公职人员要清醒地认识道:企业敬畏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为了一时蝇头小利,坏了长远的.人生“经济账”。只有立住脚,不伸手,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扬起清风正气,方能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规范政商交往,企业要当监督仪。企业追求利润,与政府注重公益既有共通之处,也有利益上的矛盾。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围猎有职权的公职人员,让其批条子、指路子,有风险的同时也可能鸡飞蛋打。但你不干,有人干,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大家才会去捧臭脚丫子,导致政商交往逐渐偏离正轨。对此,企业就要规矩经商,静心推动经济发展,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对公职人员的“吃拿卡要”行为敢于发声、大胆发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仍心存侥幸试图火中取栗的公职人员不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动政商交往正常化、规范化。
规范政商交往,执纪者要当助推器。孟子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职人员被企业“拿下”,除了自身精神的薄弱,更在于监督制度的执行者是人,而人性本“恶”。面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或诬告陷害行为,执纪者是“酒杯端起来,原则放下去”或不敢撑腰鼓劲,让规矩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在嘴上,违纪者只会日益大胆,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制度要形成威慑力,需要担当与问责相配套,既要惩戒反面典型,更要树立正面标杆,促使执纪者做到真正的担当、长久的担当,才能推动各级把规范政商交往,维护廉洁营商环境的担子切实挑起来。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是关系人心向背,构建清廉政府的政治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多方效力的大格局,让人人共建共享清廉之风,养成以廉为荣之自觉,政商关系才能进入良性轨道,营商环境才能更加廉洁和谐,进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篇4
实践证明,发展经济离不开法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努力消除经济发展与法治运行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现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要求,街道按照“四个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现将关于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聚焦突出问题,着力从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所处的市场前景环境、要素支撑、政务支持环境、权益保护环境和城市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强立法,依法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街道结合“三访”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与街道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班子成员定期到包联企业进行走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招商信息,了解掌握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利用电子屏、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二、注重引领作用
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着力增加营商环境方面的“良法”供应,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推进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街道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置,通过完善窗口内容、显示屏循环播放业务流程、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对一”办理业务,设置消毒用品,有序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提示、引导分流等措施,做到人员防护到位、环境消毒到位、群众引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扎堆、不聚集,积极引导居民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努力为办事群众营造安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大对政务服务大厅和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召开培训会,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提高理论水平,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参观街道廉政教育展厅、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工委加大对便民服务大厅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刁难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为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围绕目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科学规划并做好政策制定,加强引导服务。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前瞻性和可兑现性。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市场主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需要,是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应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有效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法行为。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篇5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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