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专题党课讲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党课讲稿

时间:2022-03-10 20:07: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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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专题党课讲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为何选择法治

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国家,上至国家政体,下至公民个人,其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实施,而且人们对行为的后果都有合理的预期。

法律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埃德加·博登海默(美)

古代法家的法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三治三不治,即治下不治上,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

(一)为何选择法治

当代中国选择法治的第一个原因:国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条件来配置法治资源。

当代中国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保障法治的推进,同时,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不但有力保障了法治的推进,

而且也是强化执政党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动因。

(二)为何选择法治

当代中国选择法治的第二个原因:法治所具有的政治功

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挥。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执政党汇集了全党的政治精英,借助中央全会这样的政治舞台,通过大会决议这样的政治行为,完成的是对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而其中受影响最大、受益最多的还是千千万万的法律人。

(三)为何选择法治

国家搞不搞法治,国家的法治规模是大是小,主要还是从政治功能上出发来进行权衡,从国家治理全局出发来进行考虑。

法制的统一和完善,法治的实施和推进,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单纯是民主的产物,而是中央集权甚至是强权政治的产物。如果忽视了法治所承担的政治功能,那就是在根本性问题上犯了颠覆性错误。

(四)为何选择法治

司法权就是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威就是执政权威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一方面,要严格遵循中央两办发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

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得借领导之名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另一方面,执法司法活动要始终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宪法法律的权威,确保党的政策和宪法法律得到

统一正确实施。

(五)为何选择法治

《规则》第三条规定: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这一条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既要科学准确把握职责权限,又要积极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责。

(六)为何选择法治

通过法治的力量来规范政治,通过政治的力量来强化法治。

(七)为何选择法治

当代中国选择法治的第三个原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过去17年法治国家建设的成绩与挑战(1997——XX)主要成绩有三: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法治建设保障了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

三是法治建设保障了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 ;

主要挑战有三:

一是官民违法、犯罪多发现象没有根本扭转;

二是法治化进程的速度与社会期望的反差加大;

三是法律权威没有实质性提升,法律定纷止争能力下降;

(八)为何选择法治

当改革还在浅水区时,尚可“摸着石头过河”。当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即“经济体制深刻变革、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改革,才能够兼顾协调各方利益,让各方运用法律给予的工具和平台参与到改革决策的制定过程当中,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这种改革既有利于社会进步,又获得了充分的合法性,有利于改革的深入推进。这就是法治的好处。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法治思维:是法律思维的一种形态,在治国理政的公共决策中按照法律的逻辑分析解决具体社会问题的思考方式。

法律的逻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遵循既定程序。

法治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可以说,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

第一,法治思维是人权思维人权就是人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它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价值理念与政治道德观

念,人权保障是世界各国政府权力运作的终极关怀。国家公权力机关特别是政法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保障人权。《人权宣言》第二,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正义不仅要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

程序公正是实现人权保障的条件

程序公正有助于化解纠纷

程序公正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正是程序公正成为区分人治与法治的分水岭。

恶”。必须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把一切公权力装入由法律制度打造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笼子里,监督制约所有公权力和每一个公权力的行使者。

法治思维是监督思维

准确认识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

第一个问题:统一管理绝不是系统内的垂直管理,而只是依托省一级制度平台的统筹管理。

1.决定于司法权的性质

2.决定于法律规定和改革部署

3.决定于现实状况

第二个问题:防止司法行政化

孟德斯鸠(法国)→孟德斯鸠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制权。我们必须看到,地方党政的干预是干扰办案,司法系统内部的干预更是干扰办案,而且这种干扰更专业、更便利、更隐蔽、更需要防范。如果还有人对司法系统内部的干预熟视无睹,而以抵制不当干预为名否认和抵制外在监督,特别是否认和抵制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我们可以说,这个人不是脑子糊涂,就是居心不良。

第三个问题:准确定位党委政法委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

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十八届四中全会

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实行统管后,法院、检察院党组仍然要向同级党委定期汇报工作,法检两长仍是同级政法委委员,市、县两级政法委仍然要继续发挥统筹政法各部门工作的职能作用。

百姓通过我们实施的每一个权力行为、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来感受公平正义。

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只有实现规则的生活化、制度的常态化,法治才能从梦想变为现实。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技术因素而是制度因素。—道格拉斯?诺斯(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社会变迁的原因,必须从社会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中去寻找。

“全党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十八大报告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

我们党推进依法执政,实施依法治国,就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就是为了依托良好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制度自信。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执政党,他们的成熟不仅表现在思想上、理论上,更体现在制度上。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没有哪一个职业对制度的理解和认知能够比我们所从事的政法职业更准确,没有哪一个群体对制度的感受和体会能够比我们政法干警更深刻。我们安身立命的手段,我们成就事业的方式,就是在严格遵循规则和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一个合乎正义、合乎公理的行为。

三、为什么要突出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首先,这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启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相反,一些国家陷入这样那样的“陷阱”,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很大程度上都与法治不彰有关。

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

——路温舒(西汉)

活得很平庸,死得却很神奇!

其次,这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必然要求。

第三,关键作用表现在模范守法、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上。

五、科学定位法治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征服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基督教的影

响也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在逐步缩小,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鲁道夫·耶林(德国)→(一)科学定位法治

法律不能达到最理想的公正。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规范是有限的,而社会生活是无限的;法律规范是相对稳定的,而社会生活是日新月异的。因此,法律总是需要其他规范体系加以补充和强化。

(二)科学定位法治

上联: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

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

下联: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事做这官

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

(三)科学定位法治

顽固坚守法条主义、只知机械执法、而无视国家大局的

司法活动,贻害无穷、祸国殃民,它根本就不是我们所倡导的真正意

义上的法治。我们强调司法统一,实际上是在强调国家统一;强调法律至上,实际上是在强调国家主权至上、国家利益至上;强调依法治国,实际上是在强调我们这个社会必须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符合国情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

(四)科学定位法治

辩证唯物论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法律是对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和制度化。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法律万能,也不意味着一切社会关系都要靠法律去规制。特别是在中国,民众也不习惯将一切社会关系都交给法律来调整。

(五)科学定位法治

综合运用法律、政治、道德乃至宗教等多种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纠纷、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从根本上丰富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就此而言,我们强调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就绝对不是一种口号,而是实实

在在的一种现实需要。

(六)科学定位法治

政法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责任。作为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政法干警不但要有持正义之天平、

挥法律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的价值追求,还要有一种家国情怀、一种人文精神、一种忧患意识。要严格遵循法治精神,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权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入手去执法办案。

(七)科学定位法治

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法律,成为法律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要讲政治、成为政治家,明确政治方向,遵守政治规矩,自觉接受执政党的政治领导,自觉接受党委政法委的监督指导。

(八)科学定位法治

真正伟大的法律人从来都是杰出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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