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设计的哲学思考

时间:2022-07-19 10:40:03 阅读:

内容摘要:经过前几年的广泛关注和实践探索,尤其是当百度、淘宝、支付宝、微信、小米等一批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甚至社会

经过前几年的广泛关注和实践探索,尤其是当百度、淘宝、支付宝、微信、小米等一批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甚至社会生态的产品或商业模式逐渐成熟的时候,设计师所服务的产业环境、工作中所关注的产品属性、设计流程以及对成果的评价标准都和五年前我们熟悉的实体产品设计大相径庭。一时间,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体验设计、情境设计、信息结构、迭代设计、焦点小组、感知技术、可穿戴设备,各种理念、方法和技术让设计师、老师和同学们应接不暇。在众多机遇和繁荣景象背后,仍然有不少人处于一种缺乏对交互设计本质认知的焦虑和迷茫之中。

二十世纪初的现代工业设计萌芽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一个从价值观、生产和生活方式全方位的转型,社会和城市居民需要大量的、用新的材料和新的生产方式制造的各种现代工业商品。其时的工业设计师和当下的交互设计师在某种意义上面临着类似的困惑,那就是转型时期的众多机遇和面对复杂现象的不知所措。很难想像让一个学习三年工业设计的年轻人去适应不同领域的设计工作,家具、建筑,甚至汽车和家电,每一个领域都有它复杂的专业知识,除非找到这些现代商品共享的普遍规律。包豪斯教学体系中的材料、色彩、肌理、结构、功能等内容恰恰就是这些现在工业商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普遍物理属性或共性制造技术,也因为此,包豪斯对现代工业设计教育和实践的贡献远不止是人们通常理解的艺术与技术结合的产品造型问题。包豪斯在哲学层面解决了+世纪初工业生产的诸多困惑,它从复杂现象中抽象普遍属性的思路和方法对今天的交互设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几年前,我在《设计》杂志上发表过“混沌中浮现的交互设计”,文章明确提出了交互设计对象的行为本质和交互设计五要素,“人、动机、行为、手段和场景”。五要素的提出受了文艺理论家肯尼斯伯克(KENNETH BURKE)戏剧五位一体和”同一”理论启发,原文见肯尼斯伯克著作《动机语法学》里面的“INTRODUCTION:THE FIVE KEY TERMS OF DRAMATISM”。五要素的提出绝不是单纯的字面游戏,它尝试在哲学层面去抽象和定义交互设计理念在车软件设计、数字产品界面、服务设计、游戏等多个领域的稳定属性。如果说,通过改变材料、色彩、结构或功能可以获得一个新的工业产品的概念,那么一个新的交互设计概念则往往需要从重新确定参与者、定位行为动机、规划行为过程、谋求新的手段、营造新的场景和环境等角度来入手。

在我们逐渐认识交互设计对象本体属性的同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那就是在交互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决策逻辑。当设计师试图把人、动作、手段、目的和场景等要素合理地整合到一起,去完成某个任务并获得良好的体验的时候,他所遵循的决策逻辑一定有别于产品设计师合理地运用结构、材料和色彩等物理属性去实现产品的某项功能。这里暂且把合理组织行为的决策因果定义为行为逻辑,诸多心理学和认知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必然成为交互设计过程中重要的决策依据。行为逻辑的概念是我2011年在香港理工大学任教时提出,2013年在会议上正式发表。心理学家唐纳德·诺曼先生在他的《设计心理学》里提出的众多的被大家熟知的设计准则,包括概念模型、反馈、限制因素、使能与引导(原文“AFFORDANCE”,一般翻译成“预设用途”。)都是从用户心理、认知和行为等角度对设计提出的要求。显然这些原则遵循的不是合理整合产品物理属性的物理逻辑,它们遵循了符合人的认知与行为习惯的行为逻辑。

哲学,一个既古老又时髦,看似复杂(严谨的学术过程)其实又很简单(学术的态度)的学科,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认清交互设计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的本质,包括设计对象本体属性(WHAT)、判断标准(WHY)和设计方法(HOW),也只有这样交互设计才有可能真正地成为丰富设计学学科研究的新领域和增强实践能力的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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