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按照县效能办《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监测对象“百千万”测评对象及开展公开服务承诺的通知》(都效办字[
按照县效能办《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监测对象“百千万”测评对象及开展公开服务承诺的通知》(都效办字[2010]2号)的部署和《**县林业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招商兴工、产业强农、城乡互动、共创和谐”的发展战略,以服务我县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鼓励创业为重点,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现将林政股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业服务年活动是我局全年工作重中之重。我局成立了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林业局长吴发源担任组长,各相关股室(站、所、场)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县林业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股室的责任,根据林业局活动方案,我股立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上来,统一到服务经济社会的行动上来,为林农减负增收上来。
二、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行林业政策,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服好务。一方面,主动对接,对我县涉林的重点工程实行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对难点问题主动跑市进厅,争取上级的支持,南山滨水西区开发,南山观湖路,宁波工业园等一批重点工程涉林项目的林地报批,由于实行直接参与,跟踪服务,专人负责的办法,突出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主动性,把握政策的灵活性,使林地报批工作顺利完成;另一方面,扶持一批优势企业,促进我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对部分加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摆脱了作坊式的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了以中端产品为主,以满足本地及周边地区市场需要为目的的木材加工(经营)格局。
三、强化措施,确保成效。为使创业服务年开展卓有成效,根据《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江西省林业厅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由林政股牵头,对我县林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制作了《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林业行政审批一次性告之书》等,公布了涉林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对清理后的林业行政许可和林业行政执法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和重新委托。经过清理,全县林业行政许可共9类17项,一项公共服务。林业行政审批全部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继续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以“一次性告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四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有效地促进了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
虽然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一段距离,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按照县效能办要求,为我县的招商引资、创业兴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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