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飞行营地解读

时间:2022-07-15 08:10:03 阅读:

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正从生产型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GDP已经超过4 000美元),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正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体育产业”和“低空空域”成为过去一年的两个热词。作为两者的结合,航空体育产业的未来市场前景被普遍看好。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引导发展航空飞行营地等设施” 。 随着“体育产业发展”和“低空空域改革”政策所掀起的发展浪潮的到来,航空体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

由于《意见》中提到了“航空飞行营地”的建设,因此作为牵头人的国家体育总局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航管中心,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飞行营地的规划,并于2015年年内上报国务院。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同相关专家制定了《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并于近期试行了航空飞行营地的推广和命名工作。而后,航管中心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将进一步制定全国航空飞行营地统一布局规划方案。因为笔者曾参与航空飞行营地标准的制定工作,所以下面以问答形式介绍几个航空飞行营地申请的关键流程。

问: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飞行营地是什么?其运营的航空项目有哪些?

答: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飞行营地(以下简称“航空飞行营地”)指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统一指导、规划下,面向大众提供的因地制宜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为开展航空项目而设置的营地。

飞行营地可以运营的航空项目包括: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含动力滑翔机)、自由气球、小型飞艇、跳伞、伞翼滑翔和航空航天模型等。

问:谁可以提出成为航空飞行营地的申请?

答: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兴建的符合航空项目要求的场所,均可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出命名“航空飞行营地”的申请。

问:申请航空飞行营地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1.航空飞行营地的运营或管理单位,应在民政、工商、民航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航空飞行营地的选址应在适合航空项目开展的区域;

3.具备符合航空飞行营地场地设施标准的场所;

4.具备保障飞行活动安全的专业设施设备和交通、医疗、救护、消防、通信等条件;

5.配备具有独立开展航空项目能力的飞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

6.有完善的安全运行方案、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和安全责任制度;

7.无重大不良事件和航空事故记录。

问:如果场地条件符合《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要求,是否可直接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递交申请,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答:场地设施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可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单位法人资质文件(复印件)、场所(机场或起降点)使用批准文件(起降不需要机场的航空器或飞行器,应予以说明)、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情况说明、坐标位置及平面图、基本设施情况、拟运行项目及航空器材名录、安全运行方案、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安全责任制度等。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评估。经审核达标后,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将与航空飞行营地申请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书。

问:如果场地条件尚不能达到《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要求,如何筹建航空飞行营地?

答:不符合航空飞行营地场地设施标准的单位,可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申请筹建。

申请筹建航空飞行营地的程序包括:

1.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交书面申请。需要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有:筹建申请书、拟建场所的地理气候环境概况及项目总体发展规划、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与审核通过的筹建飞行营地主体单位签订拟申请协议书(草案)。

3. 航空飞行营地建设竣工后,主体单位可按程序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正式递交航空飞行营地申请。

问:航空飞行营地的运营或管理单位能享有什么权利?

答:成为航空飞行营地后,其运营或管理单位目前能享有4项权利。

1.依据协议使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飞行营地”的无形资产,并列入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里。

2.优先拥有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含动力滑翔机)、自由气球和小型飞艇的飞行驾驶培训、机务人员培训资格,并列入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上述类别航空器操作员培训的统一规划和布局,如航空模型操作员培训、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培训等。

3.组织开展航空科普教育、航空夏令营等活动;

4.优先承办国际或国内锦标赛、综合性航空项目活动等。

问:在《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里,航空模型项目的飞行营地有哪些硬性标准?

答:《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中规定,航空模型项目的飞行营地需遵循通则,具体标准如下:

1.场地应设立观众区和活动功能区,飞行空域内无高大建筑、高塔或高压线等障碍。

2.场地内的飞行活动应不影响军用或民航机场正常飞行秩序,飞行活动场地周边不得有军事禁区和危及飞行安全的设施。

3.有广播、通讯设备和配套齐全的供电设备。

?M5i]4Oͷ㞴|Ntiۭ:mן]m4vm6O}o?饨ky申请单位可关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或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网站的更新,也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相关部分(GB19079.12/13/24/25/26)对应内容。

问:已有的飞行场地条件仅能满足几个航空模型项目的要求,该如何申请成为航空飞行营地?

答:考虑到各地飞行场地硬件设施不可能都达到理想标准,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根据飞行营地实际条件评定设立了“1星-5星”5个等级,1星为最高等级。评定的航空飞行营地等级越高、其享有的权利就越多、但对飞行场地的硬件设施条件要求也就越高。不同等级航空飞行营地的硬性标准正在制订中。

此外,如果飞行场地只能满足某个项目的要求,其运营或管理单位也可以申请成为航空飞行营地。如学校的体育馆能满足遥控室内飞行项目的场地要求,就可以申请成为航空模型(室内飞行项目)航空飞行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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