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规范

时间:2022-05-23 10:20:02 阅读:

内容摘要: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    为适应新形势对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地做好办公室工作,

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  

   

为适应新形势对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地做好办公室工作,进一步推动办公室人员立足本职、苦练内功、强化责任、争当表率,全力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贾汪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规范》。  

   

第一章  办  文  

   

第一条  收文处理  

收文指上级机关和平行机关发送到的公文。下级单位的公文除重大灾情、事故报告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列入审核程序,可由工作人员直接呈送有关领导阅处。  

(一)登记。对收到的文件、明传电报,办公室安排专人(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登记,然后附处理签。  

(二)呈阅。登记后,先呈送办公室主任阅示,然后按照拟办意见,再呈送领导或主管领导阅批。  

(三)承办或转办。领导阅批后,按照阅批意见,送达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办理,并在登记栏内注明取件人、取件时间、办理期限等。  

(四)催办。按照文件要求或领导批示意见规定的办理期限,提前催问办理情况,必要时应有催办记录。  

(五)立卷归档。有关单位或人员收阅承办结束后,要在处理结果上注明处理情况,并及时送办公室收转存档。  

(六)收文处理实行专人负责制,从受理到文件最后归档进行全程跟踪负责,特殊情况需转手他人处理,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七)收文受理原则上件不过天,特件特办,电报类根据标注的缓急程度按规定时间办理。重要文电办妥后要向主管领导回执。  

第二条  发文处理  

发文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一)拟稿。按照领导授意或经主管领导同意可以拟写公文,拟写公文前要弄清意图、时间和篇幅要求等,按时交稿。  

(二)审核。审核公文要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文种关,实行分层审核的制度,即一审由公文起草人员及该股室(或学校)领导审核;二审由办公室负责文件审稿的人员初审并登记,加附发文处理签;三审由主管公文的副主任审核,主审人应签字以示负责。  

(三)签发。审核后的公文要誊写干净,送领导审批签发。领导应注明同意、不同意或者具体意见,圈阅应视为同意。  

(四)发文登记。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专人登记编号,不得漏编和错编。  

(五)缮印、校对和装订。缮印要定点打印,以使格式统一,内容保密。缮印后由行文者再次进行校对,并按要求装订,禁止出现倒页和错码。  

(六)用印。用印前必须由用印者进一步审核,把好文字和文种关,并做好登记。  

(七)公文上报和下发。属于上报的文件或材料,按上述程序完成后,由办公室领导指定专人,按上级规定的份数、时间、地点、传输方式送达收文单位或有关人员,重要文件、材料需由对方出具回执。上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平行机关发送重要公文参照该办法执行)。下发公文一般采用电话通知和邮寄的方式。电话通知要注明接话人和接话时间,来人取件时要签名备案,邮寄公文后要电话告知对方并做记录。  

(八)立卷、归档和销毁。除特殊要求外,存档文件一般应为5份,连同底稿一起由办公室存档。销毁文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办  会  

   

第三条  会务工作  

会务工作是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体现会议主办者协调联络、调度能力的一个综合反映。对会务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按照以下程序逐项落实,做到万无一失。  

第四条  会议交办  

各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一般由主管领导交办。主办单位在接受任务时,要认真填写会议通知登记,对会议的整体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  会议通知  

主办会议者接受任务之后,应尽快拟定出会议通知,通知中应写明会议的名称,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参加人员、会期、报到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填写会议通知单。重要会议通知单拟好后要由主管领导审阅后确定。然后,及时通知到各有关参会单位。通知会议一般采用书面和电话通知两种形式。  

第六条  起草会议通知、通知会议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拟定通知之前,应与所属会议室的单位联系,确定会场。  

(二)重要会议通知应提前1-2天通知各参会单位。  

(三)办公室应及时将会议通知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电话通知时,必须记清受话人的姓名、职务、通知时间等,以备查对。  

第七条  关于会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会议材料要提前准备,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拟定初稿,经主管领导审阅定稿,然后缮印。  

(二)各种会议的会标要用规范的字体书写。(一般会标要使用仿宋体)。  

(三)会议的各项保障措施  

1、会议相关材料要提前起草,并按要求数量印发。  

2、召开大型会议前1-2天,要通知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保证会议期间的正常供水、供电。  

3、会议需要宣传、报道的,须在会议前一天,联系电视台记者届时参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开会的前一天,应落实相关领导是否能按时参加会议,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领导,应问明原因向会议主持者报告。  

第八条  会场、讨论地点的联系与落实  

主办者要熟悉掌握各类会议的规格,参会人员及有关单位的会议室、会场的设施、容量等情况。根据会议的内容、规模,按要求确定会场及讨论地点。  

第九条  会场布置  

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格、要求等,具体布置落实好每个环节。按要求提前搞好会标、主席台、音响设备、座次等会场布置及卫生打扫,并摆好座位牌。  

第十条  会议文件、材料的打印、装袋和分发  

(一)应根据会议要求,提前购置文件袋;  

(二)应根据会议文件、材料内容的先后顺序提前印制、装袋。   

(三)主办会议工作人员应在会前40分钟把文件、材料送进会场,以备入场签到时发给与会人员;会前由专人负责将主席台上领导要用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在会前20分钟分发摆放好。  

第十一条  会场的签到、发文  

主办会议工作人员应在会前40分钟到达会场,负责签到并分发会议文件、材料。会议开始前5分钟,由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填写“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情况报告单”呈送主持会议的领导。  

第十二条  会后缮理工作  

(一)及时清理会场,带回有关物品,防止遗忘或丢失。  

(二)按照领导要求及时搞好会议纪要、简报的起草工作。  

(三)认真搞好会议所确定任务的交办、查办、催办工作,并客观地反馈落实情况;  

(四)搜集、整理会议相关材料及图片,归档管理。  

   

第三章  办  事  

   

第十三条  领导交办事项  

(一)对领导交办事项,要做好记录,准确把握领导意图,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领导问清;  

(二)按照领导意图迅速办理,办理过程较长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进度和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领导意见,继续办理;  

(三)对领导交办事项办理结束后,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达到领导满意为止。  

第十四条  基层(群众)反映问题  

(一)对基层或群众来信,认真做好登记,由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示,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办理。  

(二)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申诉,做好记录,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通知来访群众所在单位领导及综治办,共同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和劝返工作。  

(三)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和逐级上访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稳定上访群众情绪,严防上访群众冲击领导同志办公、生活场所,拦截领导车辆和聚众闹事行为。  

(四)按照领导指示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五)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办理的有关文稿归档,妥善保存,备查。  

   

第四章  信  息  

   

第十五条  信息工作制度  

(一)坚持信息上报责任制。信息上报是信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到准确、及时、全面。   

(二)坚持领导督查制。办公室的主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为信息工作者创造宽松的环境,督促、落实县、市下达的信息上报任务。  

(三)坚持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教育局各项决策的反馈,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及时采编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和遇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当地发生的重大灾情、疫情、反常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等,必须在发生后及时上报。  

(四)坚持信息上报的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全面收集,重点反馈。反馈信息要保证质量和时效,做到事实准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文法、标点、数串和计量单位使用规范,印发报送及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应认真核实,分类处理。因信息失实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单位必须经常性地报送信息,做到每周必报,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教育局要求报送的信息,各单位必须准时完成,不得推诿、拖延、应付。  

(六)信息的筛选、文字加工、送审校对、传递等都应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整理后的信息应根据服务对象分层次送审签发,并根据秘密制度,严格发送范围。对领导批示的信息要抓紧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七)开展横向交流,加强与外单位,兄弟友好地区的信息联系,及时交流有关情况。  

(八)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所写信息被上级采用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信息上报  

(一)对于上报县、市的所有工作信息,先由责任人撰写稿件;  

(二)初稿写好后,报主管领导审阅,由主管领导修改定稿;  

(三)定稿后由主管领导签发,重大事项由主管领导签发;  

(四)信息人员见到领导签字后方可发送。网上发送文字材料以领导签发为依据。  

(五)发送结束后,责任人做好信息底稿存档工作。  

第十七条  信息下发  

(一)编辑下发信息时,先由责任人收集材料,注意稿件来源真实可靠;  

(二)材料收集齐备后,进行编辑;  

(三)编辑后做好初稿打印校对工作;  

(四)送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五)领导签发后方可印刷;  

(六)印刷完毕后进行发送;  

(七)发送完毕进行归档、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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