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县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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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012年某县依法治县工作总结2012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五”依法治县规划,深入开展法治XX建设的重

2012年某县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2012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五”依法治县规划,深入开展法治XX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五”依法治县规划目标和任务,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宗旨,以规范公权力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为目标,以促进依法执政为核心,以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认真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县委始终坚持“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和谐,抓法治才能促跨越”的理念,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程,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各人民团体依法履职。坚持把法治作为第一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创建法治云南和州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州、率先建设平安和谐州的一系列法治建设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共XX县委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公开党组织活动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警示短信351条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不断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二、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进法治建设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规划目标,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通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执行和备案等程序,着重加强城镇化建设、产业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就业、就医、就学、安居、敬老等民生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不断完善重大事项咨询、听证和论证等制度,严格按照《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切实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范,政府职能和权限界定合理。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强化行政执行力,不断加强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得到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加大行政监察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健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四、依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县司法机关不段优化资源配置,依法行使职权,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69件289人,审结146件244人。二是调判结合开展民商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73件,审结428件。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已全部审结。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开庭率、法定代表人出庭率、人民陪审员参与出庭率实现了三个百分百,并首次采用行政审判白皮书形式报告。四是加强执行工作,稳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共受理执行案件280件,标的1728.2万元,执结176件,标的1152.89万元。五是开展“阳光司法”,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群众参加,以现实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共开展“阳光司法”案件10件。六是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选10名农村人民陪审员,共安排人民陪审员案件224件。七是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扶养费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免交诉讼费共36件10.31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开展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4件18人,救助金额6.75万元。
县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XX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乡镇私彩赌博活动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今年,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223件373人,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90件315人,决定不予批捕33件58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64件439人,通过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61件232人;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39件68人,不起诉5件5人。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相互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各种宣传日活动
全县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相互联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普法联动氛围。三月份,县综治办联动组织在县城街心花园举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县工商局联动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县妇联联动组织“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县残联联动组织“助残日”活动等等。四月份,县司法局联动组织“法制宣传进赶摆场”活动;县税务局联动组织“4月税法宣传月”活动;六月份,县安监局联动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县环保局联动组织“6.5”环境保护日活动;县国土局联动组织“6.25”土地日活动;县公安局联动组织“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等等;九月份,县公安局联动组织 “牵手平安行”活动。十二月份,县防艾办组织“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各单位、各部门联动组织的系列主题宣传日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普法联动氛围。
(二)创新形式,依托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县委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农场)除了沿用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外,不断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助推“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以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将我县的普法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二是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县城公交车停靠站30块电子显示屏和在城乡流动的20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等,每月滚动播出普法知识不少于3000小时,向来往乘客滚动播出“学法明是非、守法知荣辱、用法止纷争”等宣传标语和法律知识,使过往乘客群众在乘车的同时充分感觉到全县普法的良好氛围。将禁毒知识制成了民族方言小品《劝戒》,通俗易懂地宣传禁毒知识。三是县气象局利用设在各乡镇、村委会的70块气象信息播放平台,播放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了解全县气象信息的同时,潜移默化学到法律知识。四是县妇联组织2000名妇女在网上学法答题活动。五是县财政局组织了县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的财务人员在网上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七是县法院通过开展“阳光司法”工作,法官现场就案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共开展“阳光司法”案件10件,受教育人数755人次。八是县委宣传部通过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六五”普法专栏,通过《XX手机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九是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利用信息简报等平台,认真宣传法律知识,每年印制大量普法宣传挂图、普法日历等普法资料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努力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十是各农场针对农场胶工生产的特点,运用改装广播车、法制园地、板报和部分固定广播喇叭强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农垦改革相关政策。十一是以县委依法治县成员单位为基础建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重点承担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教育。
(三)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1.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结合全县干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实际,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学法用法制度、学法考试制度,不断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习不少于1次。三是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在县委党校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319人。四是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的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制定了公务员培训学习计划,组织1423名公务员进行学法。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75名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赶摆场活动。四月份,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动组织公、检、法、司、计生、卫生、团县委、妇联等部门,深入到各乡镇赶摆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法制展览、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赶摆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它已成为我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亮点,使群众能在欢乐的气氛中自觉接受法制教育,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增强了法律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充分利用我县民族节日庆典活动多的特点,各部门积极联动到节庆现场开展普法宣传。三是认真开展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由县妇联联动组织县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赠送挂历、播放光碟、展出挂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县公安局联动组织“牵手平安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五是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沿边乡镇,认真开展“法制走边关”和“法律服务边疆行”活动,在全县边境村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是县司法局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宣讲会平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村群众发放创建法治XX,构建和谐社会等法治创建宣传挂历50000份,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乡风文明建设。六是各单位、各部门在“四群”教育工作中,积极宣传有关法律,为群众解惑答疑。七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中培养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3.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一是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高,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大力开展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居民必备的法律法规;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等社区工作必需的法律法规。三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法律宣传服务网络。在村委会(社区)建立56块法制宣传栏,56个法律图书角,在农场建立35个法制园地。四是实行民主管理,完善居民自治。不断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岗位工作职责、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等制度。五是以开展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成员单位在社区举行了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展出教育图片资料和放映法制题材教育片的形式,向社区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4.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结合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二是县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生特点,不断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法制宣传方面的作用,在学校开设了法制课,深入推进“教材、教师、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四落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深入学校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禁毒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四是县环保局以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五是县纪委监察局联动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六是大力开展学校的依法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3次大型整治活动,优化了学校育人环境,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一是指导各类企业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弱势群体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开辟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积极为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县企业中开展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店”、“农资经营示范店”、“诚信市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创建活动,目前已有诚信经营示范企业3家、食品安全示范店160户、农资经营示范店10户、诚信市场8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文明集市1个。五是县环保局通过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整治,县工商局通过查处678件违法经营案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6.立足农场改革顺利进行,深化“法律进农场”活动,促进农场稳定和发展。为推进农场改革和发展,促进农场和谐稳定,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制定下发了《2012年农垦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场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农垦系统共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79场次,培训人员8636人。参与农场普法专项工作的依法治县成员单位38个,成立普法宣传组29个,抽调组成普法宣传组207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1131场次,其中分组宣传1015场次,入户宣传19857户,发放普法宣传教育资料66570份(册),其中发放《西双版纳州农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和《四法一条例手册》27800册,发放普法宣传扑克4000副;在普法过程中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5件,调处25件,调解成功17件。采用宣传栏、板报宣传305期,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宣传408条,上报州委依法治州办简报信息5篇,“法律进农场”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普法宣传以后,有1486人签订了承包合同,有1110户承包户主动缴纳了资源承包费。
7.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建立学法档案,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县委党校举办技能型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培训班4期462人,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2期201人。四是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法治XX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机关、乡镇(农场)、干部、职工、群众在XX县人民政府公开网学习法治创建工作基本知识答题活动。五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从而提高了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8.立足共建和谐家园,深化“法律进佛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繁荣发展。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二是县民宗局以第十三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组织160余人进行了民族宗教育政策法规培训。三是县民宗局、司法局聘用有社会影响力的都为等10名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让他们在传送佛经过程中宣传法律,引导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四是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教职人员识毒品、防毒品、防邪教的能力和水平。
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不断强化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执法执业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县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律师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做到依法办案,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农垦,最大限度的满足农场职工的法律需求,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撰写农场改革涉法问题调研报告3篇,涉法问题建议、意见2份,为党委、政府决策、为农场改革维稳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全年共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156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312人次,接待涉法信访6人次。
二是积极做好公证工作,提高公证公信力。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公证事项,为重点建设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如为XX县兴边富民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X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共承办各类公证事项569件,出证569件。
三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体、妇女、儿童、特殊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认真开展“一村一标牌”法律援助联系点便民活动。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为受援人挽回暨取得利益293.96万元。
四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效能,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为目标,规范职业行为,以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切实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共受理非诉讼调解案件70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损失124.28万元
七、坚持依法治县战略,全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和谐,抓法治才能促跨越”的理念。一是县委将法治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常委会2次听取了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农垦专项活动、“四五”依法治县规划“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全年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6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各乡镇(农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7月9日召开了法治县创建活动推进会,对全县法治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10月,全州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在我县召开,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办主任对创建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推进了我县法治县创建工作。三是一批单位和村(居)委的创建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XX镇补蚌村民委员会、曼庄村民委员会分别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民政厅评为“云南省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示范村”;XX镇景岗社区、XX镇曼纳伞村民委员等10个村民委员会被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评为“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社区”、和“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村”。全县有28个单位被授予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XX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XX县法治示范学校”、“XX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XX县诚信经营示范企业”、“XX县民主法治社区”和“XX县民主法治村”称号。四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户外阵地建设,全县建有法治文化街1个,大型户外法治创建宣传牌1个,56个法制宣传栏,56个法律图书角,30块公交车停靠点和70个气象法治文化宣传显示屏,60个“农家书屋”,3个反邪教教育基地,415个反邪教宣传厨窗和消防科技教育基地1个。向农村(社区)群众发放“创建法治XX,构建和谐社会”宣传挂历50000份;组织机关、乡镇(农场)干部、职工群众在县政府公开网学习法治创建工作基本知识答题活动。组建了347支老、中、青农村文艺队,演员人数达1.6万人,通过各少数民族节日庆典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XX创建活动。
八、深入推进“平安和谐县”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稳定促发展。一是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与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农场管委会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制定《XX县十八大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每周定期召开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为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稳定环境。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了“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四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和拓展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五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00余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306件,调解纠纷3306件,调处成功3210件,调处成功率97%。六是积极预防、有效处置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7件,报送维稳预警信息378条。七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成立了11个流动人口服务站,加强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将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纳入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00%,矫正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管理和转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加强“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八是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坚持打击传统毒品与打击新型毒品两手抓,依法严厉打击走私毒品等犯罪活动。加强与老挝的禁毒协作工作,与老挝警方举行禁毒会谈9次,开展联合执法2次,联合铲除境外罂粟70余亩,共破获毒品案件28起,缴获毒品335.949千克。九是强力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共查处涉枪涉爆案件10起,收缴各类枪支265支。十是联合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共与老挝开展打拐会谈会晤14次,破拐卖妇女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解救被拐妇女16名。十一是严厉打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铲赌患.正风气”行动,共捣毁赌博窝点12处,查处赌博案件8件55人。十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十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十四是有效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九、不断健全法律监督体系,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二是注重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四是举办“廉政文化进校园”征文比赛活动,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警示、普法短信351条次。
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县人大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根据法定职权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如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保增长,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的监督。对2012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计划、地方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二是着眼“焦点”保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视察、调研、座谈、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对全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举债建设XX县城乡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情况、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各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加大了对各专项工作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力度加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严把起诉关;对控告申诉工作,重点推行首办责任制,避免和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强化内部监督,对不捕、不诉的案件,坚持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大要案坚持向县委和人大报告,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要案查处和督办机制,推动大要案查处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加大行政监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根据省、州政府下达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执法评议考核。四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五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制定了《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县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制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登记备案审查。
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县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一是通过会议听取并组织委员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两院”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对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撰写提案。对促进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组织委员就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所提意见、建议,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创新信访举报形式和渠道,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负责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办、督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各种监督渠道保证畅通。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依法治县工作心中无数、方向不清;
(二)少数单位少数同志存在畏难情绪;
(三)少数单位上报材料信息不及时。
十一、201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备案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认真落实维护司法公正各项措施,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
(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继续加大“法律进农场”工作力度,找准重点,突破难点。
(七)坚持法律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八)加紧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
(九)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中共XX县委依法治县和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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