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26 12:35:02 阅读:

内容摘要:2017年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2017年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薪联发(2017)1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用工单位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谢政为组长,镇长王健菲、纪委书记李业安、镇社保中心主任(劳动监察中队长)卢剑芬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镇综治维稳办、各村委干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1、专项行动小组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2、自1月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对辖区内砖厂、纯净水厂、牛奶场、在建工程等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涉及职工人数100多人,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400余人次,我辖区内没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了解不够,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还不够强。
(二)劳动者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认识不够。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社会保险直接影响了眼前利益,不愿签订劳动合同,造成部分劳动者依法维权取证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镇社保中心(劳动监察中队)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XX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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